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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碎骂一声,抱着身子缩在一起。他身上的衣服花花绿绿,破破烂烂,外面是一些破布条之,里面是一件薄薄的内裳,在里面则塞着一些干草,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寒风刚去,肚子就叽里咕噜叫了起来,看着如今的凄惨样,他突然之间觉得曾经的生活是多么幸福,虽然没有女朋友,虽然饭菜里面农药标,肉里面全是激素,水里面全是化学添加剂,肯德基是霉变质的,奶粉也是有毒的,孩子是老王的,房子车子都将会变成丈母娘的,但至少能吃饱穿暖,哪像现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想到这里,刘云书突然似有所悟,知道贼老天为什么要把他扔到明末这个战乱之地来了,谁让自己不知足,整天只会怨天尤人,唉。
就在这时一个朝天鼻的青年走了过来,他身上穿着一件灰布棉袄,棉袄虽然破旧,但很厚实,青年的脸上虽然也有些菜色,但却并不浓,精神头也要比一般人足,他站在山坡上大喊一声,道:“刘二狗,过来。”
正想得如神的刘云书听到喊叫,脸色一僵,但很快就强制堆起笑脸,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王爷,今儿个怎么起来的这么早,不多睡一会,我不累,还可以替您多站一会。”刘云书陪着笑说道。农民军中有规定,站岗放哨必须是正兵,但规定就是龟腚,都是用来踢得,几乎所有人都会找人顶缸,上头不会管,也管不来,而刘云书就是被对方拉来顶岗的,所以才有此一说。
眼前的这朝天鼻的青年叫做王贵,明明是个剥皮无赖,还特喜欢强行让别人叫他为王爷,不过大家暗地里都喜欢叫他王八蛋,这个人侍强凌弱,经常欺负他们这些弱小的饥民,稍有不随心,便是非打即骂,还常常****哪些无依无靠的饥民女子,如若不从就会生生打死,记得,刘云书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碰过一次,看不过去,就出面制止,结果可想而知,直接就被王贵揍个半死,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没,要不是有人出面说情,估计刚穿越就被活活打死了。这也不能怪刘云书太菜,要是前世的身体对付像王贵这种无赖,打对方五个都不成问题,但这个少年的身体实在太弱,又长期吃不饱,哪里会是吃饱穿暖的王贵这种泼皮的对手,那一刻,刘云书心理是非常想念前世那个敦实的自己,虽然长得丑了点,但却很有威慑力,现在这幅身子虽然长得帅气清秀,可以相信放在前世,长大了肯定是幅勾引妹子的好皮囊,可在这明末乱世,不知道能不能安然活下来。
被打的半死的刘云书,在床上躺了好几天,总算是死乞白赖的活了下来,可自此之后,他就成了王贵的专属用人。农民军领只有要打仗的时候,才会让饥民吃饱,好有力气去做炮灰或者做殿后的工作,平时只有一些清汤野水来吊着大家的性命,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天意了,所以一般是不用他们干活的。但很多农民军士兵大多都是些兵痞无赖,让他们干活想都不要想,于是军中就经常出现士兵开小差,让饥民顶岗的事,但大多数士兵让饥民做事时,或多或少都会给饥民一块或者半块麸饼充饥,毕竟没力气怎么可能干活。但这****的王贵不仅不给,还会抢他们的东西,稍微慢点,还会招来一阵拳打脚踢。刘云书的那个饥民区刚好归王贵管辖,里面都是些老弱妇孺,别说干活了,连站都站不稳,能有口气已经是上天保佑了,不过王贵可不管你老不老弱不弱,不干活照扁不误,最后刘云书实在看不下去了,不过她没冲动,他知道冲动就是找死,但又不能干看着,只好承包了所有的活。但那些活他是干不完的,要不有人帮一下,他估计早挂了。
刘云书深知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在自己不具备任何力量的情况下,要知进退,趋利避害,用官话讲那叫大丈夫叫能屈能伸,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刘云书从不觉得自己是神马大丈夫,君子,他一直以小人为偶像,打闷棍为座右铭,做君子多累,还是做小人好,所以他用他们老家的话鼓励自己,孙子额,老子先装几天孙子,不对,是做几天孙子,等偷个机会一闷棍抡死你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