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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说什么都不用做,爸爸说初初只要在傅家乖乖的,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傅闻笙被气笑了,“你爸爸是这么说的?”
“嗯……爸爸还说,二少人很好……”
傅闻笙突然发现,逗时初很好玩,像猫戏老鼠。
自己在外的名声,可算不上好。
“人很好”这种话不知道是小傻子自己想出来的,还是他那老爹糊弄他的。
他粗粝的指腹在时初腰侧揉捏着,引得时初一阵颤栗。
“初初要去上厕所。”说着,时初从傅闻笙身上挣扎开,踉跄着下了床,逃也似的进了卫生间。
他怕到床上睡傅闻笙又要做什么,也不敢出去在大宅里乱跑。
只好坐在卫生间马桶上思考了很久的人生,估摸着傅闻笙睡着了,才轻手轻脚地走出卫生间。
但他不敢走到床上去,只好在旁边的小沙发上凑合一晚了。
殚精竭虑的一天终于结束,时初脑袋沾上沙发便睡着了。
直到听到旁边发出绵长规律的呼吸声,傅闻笙才睁开眼睛。
这小傻子这么怕自己,在卫生间躲了这么久,入睡倒还挺快。
傅闻笙放在被子外的指尖微凉,他轻轻揉搓了一下,转头望向沙发上的起伏。
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起身,借助拉环的力量,再次坐到了轮椅上。
他转动着轮椅慢慢靠近小傻子,茉莉花的味道若隐若现,不知道这人是怎么贴的抑制贴,信息素的味道都漫出来了。
小傻子睡着的样子很乖,整个人裹在宽大的睡衣里,木讷的眼睛轻合上了,长长的睫毛小扇子似的在眼下落下一片阴影。
目光下移,入目是被揉皱了微敞着的领口,内里露出的肌肤白皙柔嫩,透着粉,很,色,气。
傅闻笙喉结一滚,移开了目光,在旁边扯了一条厚毯子,给他盖在了身上。
时初蜷缩着,感觉周身温暖起来,往毛毯里缩了缩,睡的更安稳了。
第二天,时初醒来,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沙发下铺着一条厚厚的毛毯。
不禁在心里啧啧,果然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奢靡,这么好的毛毯当地毯,暴殄天物。
他抬头往床上一看,空的,傅闻笙应该早就起床了。
时初开始后悔自己怎么睡这么久,没有服侍傅闻笙起床,错过了献殷勤的大好机会。
一会儿一定要好好补回来才行。
他穿好衣服,走下楼去,便看到傅闻笙坐在客厅喝茶,傅闻笙的父母坐在主位上。
昨天没办婚礼,他自然也没见到傅闻笙的父母,但他之前在新闻上看到过。
他对傅家的八卦也有所耳闻,傅瑞昌跟第一任夫人有一个儿子,在夫人去世后又娶了一个老婆曹兰芝,生下的儿子便是傅闻笙。
时初走到傅家两人长辈面前,端起桌上的茶碗,一手一个,扑通一声跪下了。
“爸,妈,请喝茶。”
清脆洪亮中带着点傻气。
这一跪不仅两位长辈面色微变,旁边的傅闻笙也定住了。
随后傅闻笙嘴唇勾起个弧度,放下手中的茶碗,“你当是活在上个世纪呢?傅家可没这些规矩。”
傅家父母彼此看了一眼,不开口,也没有去接。
时初端着茶碗起也不是,不起也不是,尴尬的很,手还很累。
正在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呦呵,老二,你这是娶了个活宝回来啊?”
这声音,太过于熟悉了。
时初循着声音转头,正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他指尖微颤,右手中的茶碗一个不稳,热茶溅出,烫红了手背。
但浑然不觉。
傅闻笙见他这副丢了魂的样子,这一刻倒不那么像个傻子了。
只是目光扫在他发红的手背上,感觉越来越刺目。
时初死死的盯着面前人,何止是声音熟悉,这张脸,化成灰时初也忘不掉。
这人正是他第二世的爱人——林宇程。
自己曾经像只舔狗一样,对他疯狂追求。
也正是这种追求,让林宇程觉得那份爱很廉价,觉得旁人口中的S级omega也不过如此,还是得不到的白月光更让人心动。
而且,林宇程和自己同为歌手,比自己出道还早几年,自己的资源和人气却迅速和他拉开距离,这让林宇程一直难以接受。
在自己快放弃时,他突然答应了自己的追求。
后来才知,林宇程暗恋多年的白月光宁奕找来,他腺体破损,急需移植,而自己的腺体与他的恰好吻合。
林宇程最终选择了宁奕,放弃了自己。
那时候自己还不知道这些,还沉浸在林宇程给自己的诺言中,欢欢喜喜的等待着大婚。
谁承想,大婚那天,等待自己的只有空荡荡的房子,和一把冰冷的手术刀。
自己被活生生挖走了腺体,而那个刽子手正是林宇程。
没了腺体,自己的身体肉眼可见的羸弱下去,走向死亡。
而现在,面前这个人,以自己新婚丈夫哥哥的身份出现,连容貌都未变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