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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
这确实是奇迹,离歌点点头,说出了李明想让她说出的那句话:“以防贺警官也像老前辈一样颓废下去,我去看看他吧。”
李明高兴地连连点头:“那实在是太好了!走!我送你去!”
离歌皱眉:“你不是正在工作时间吗?而且…我知道贺警官在哪里。”
李明打开抽屉拿自己的车钥匙:“老大现在在家,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
离歌摇头,李明拉着她往电梯走:“为了让老大重新振作,刀山火海我都愿意上,别说旷工这种小事了!”
贺厉诚买的小公寓,就在离警署不远的地方,三十分钟车程即到。
离歌被李明送至贺厉诚家门口,她一敲门,便见里头开门出来的贺厉诚,白衬衫黑裤子,好端端地站着,一点喝了酒的迹象都没有。
他脸上的伤,也已经好得没有什么痕迹了。
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完全意气风发,精神正常,一点颓丧的样子都没有。
贺厉诚疑惑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以为你卸职以后意难平,喝酒喝得不省人事,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所以赶紧来救人啊!
离歌腹诽了一番,回答:“是李警官让我来的,他担心你卸职之后,会一蹶不振,喝酒喝到颓废不起,所以让我来看看你。”
贺厉诚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整个警署的人都知道,我从来滴酒不碰。”
离歌:???!!!
怎么感觉,她好像被李明摆了一道?!
“既然你没事。”离歌向后退了一步,“那我就回去了。”
“等一下。”贺厉诚往前迈了一步,伸手抓住她的胳膊,力度并不大,却让离歌觉得,她怎样都挣脱不了。
“我在做晚饭,留下来一起吃。”
离歌摇头:“不用,学校食堂……”
“我做了红烧猪蹄,老母鸡在炖,还买了大闸蟹。”
离歌:“学校食堂的菜太难吃了,我还是在你这儿吃晚饭吧!”
贺厉诚放开她的胳膊,稍稍一笑,弯腰从身边鞋柜里找到一双干净的男式棉拖鞋:“没有女式的,将就穿。”
离歌接过棉拖鞋,低头看,才发现他赤着脚。
他脚上皮肤的颜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稍浅一些,脚趾修长,筋骨突出,脚面上,是纠结成蜘蛛网状的伤疤。
发现离歌在看自己的脚,贺厉诚往后缩了缩:“以前在和平部队的时候,让□□伤的。”
他让她进屋,轻手关上门:“随便找个位子坐,等三十分钟。”
转身去了厨房。
贺厉诚给她的黑色棉拖,比她的脚尺码大了三四号不止,离歌拖拉着棉鞋,走进客厅,见客厅里干净得简直不像男人独居的屋子。
白色的餐桌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客厅最中央,两张椅子塞在餐桌底下,干净得一丝灰尘也无。
客厅里头没有沙发,能坐的就只有结构简单的木椅子,离歌在椅子上坐下,屁股立即一片冰凉。
她偏头,见身侧的落地窗,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透过窗户,能看见底下市中心的车水马龙。
贺厉诚的公寓风格,和他这个人是一样的,都是干净直白、条理清晰,往坏了的说,甚至有些古板严肃。
离歌看了好一会儿,发现这儿,一点儿能代表温柔元素的摆设,哪怕一幅内容是田园山水的挂画,都没有。
除了配套买来的餐桌,其他家具,都是单数的,这屋子,恐怕从来没有女人入住过。
她又坐了一会儿,厨房门开了,贺厉诚从水汽中走出来,手上端了一大盘红润油光的红烧猪蹄。
离歌看他小心将红烧猪蹄摆在餐桌最中央,一点汤汁都没让洒出来。
即使做这样的小事,他也贯彻着严谨二字吗?
离歌看着他,满脑子疑惑,上周末她看到的那个鼻青脸肿的贺厉诚,和现在这个白衬衫黑裤子,即使进了厨房,身上也一点油污都没有的贺厉诚,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又过了十几分钟,放在砂锅里汤汁黄澄澄的老母鸡,和蒸得热气腾腾的大闸蟹,也都摆上桌来了。
贺厉诚递给她筷子和碟子:“抱歉,家里只有一只盛饭用的碗,只能让你用这个。”
这屋子,果然是向来只有他一个人住吧?!
离歌问他:“你一个人吃,怎么还煮这么多东西?”
“被阿明骗了。”贺厉诚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他说想吃我煮的东西,让我煮了,等他下班来拿。”
结果——其实是想让她和他一起吃晚饭。
李明这算盘打得响亮啊!
离歌夹了一个猪蹄到自己盘子里,怀疑即使自己今天没有主动去警署,李明也会找个理由,送她来这里的。
她张嘴咬了一口猪蹄,猪蹄煮的很久了,酥得入口即化。
贺厉诚的口味和她一样,猪蹄煮得咸甜合适。
——看在贺厉诚厨艺特别好的份上,只能勉强原谅李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