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一封情书郝欢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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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我愿与你一道望秋水长天,看霜染枫林。我必会拾起一枚枯叶,偷偷夹进你最爱的书,“华美的叶片慢慢落尽,生命的脉络才依稀可见。我愿参与你的生命,倾尽一生细品流年。”冬天,我先把你包裹严实了,只留一双令我越陷越深灿若星辰的眸子,然后牵起你的手,漫步在纷扬细雪中,真想,走着走着我们便一不小心白了头。
我不是个浪漫的情人,但我努力做个合格的爱人。我没有18克拉的钻戒,却也会为你戴上24k的金戒指,又土又丑无所谓,只要告诉全世界,你是我妻。我不会陪你去看那贵的要死的3d电影,我对那十五年后的立体冰山没兴趣,我会在电脑旁边打哈欠,边给你摇扇子,当你为棒子剧落泪时,及时送上心相印纸巾和心相应怀抱,当你为各种帅哥目露凶光眼泛桃花时,会边擦你的哈喇子边跟你解释隆鼻是如何将手术刀从鼻孔中塞进去,割双眼皮又是如何的凶残血腥。镭射电眼的前身其实是死鱼目眼。
我不会做饭,但我会每次将你做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打着饱嗝洗碗洗衣,拖地擦鞋。一切全凭管饭的差遣,谨遵民以食为天的伟大教诲。我或许记不住什么情人节,七夕节,圣诞节,但我会记住你的生日,你父母的生日,你兄弟姊妹的生日。我土到分不清什么爱疯四与小米,我只会用我的糯鸡鸭天天催促你整点吃饭,下雨带伞,该喝姜汤就不要吃冰淇淋。
如果我们有幸拥有了宝宝,我会凶神恶煞的吼他:“臭小子,竟敢使唤我的老婆。”然后一把抱起赖在地上看着你不愿走的小屁娃,让他高高骑坐我的肩头;我会无比柔情的哄着那个神情眉眼与你如出一辙的芭比娃娃:“小公主,来来来,我来给你讲故事。”请原谅我的小性子,我就是见不得你对别的男子比我对好,哪怕是我的儿子也不行。也请不要吃飞醋,我对小公主的无上宠溺,是因我来不及参与你的童年。
我会在你开始掩饰第一条鱼尾纹时不动声色的露出抬头纹,我会用我的啤酒肚陪衬你的水桶腰,我想让你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陪在你身侧。每一丝皱纹,都盛满了我们的回忆。直到生命的尽头,我会握紧你的手,细细亲吻你的眉眼,尽管经年风霜已改变了你的容颜,但你的眸子仍然与初见一般,将我牢牢苑囿。所以不用担心,我们只是要展开新的旅程,乘坐仅属于我们的鸳鸯地铁,黄泉地府蜜月游哦,亲~…
以上的描述,于我,是一场近乎完美的幻梦,于你,定会在不久的将来便如约而至。所以我想做的,我要做的,我能做的,便是在这段宝贵的幸福时光中,在这段触手可及的距离内,以我的方式,为你带来星星点点的快乐。是否快乐积累得多了,就能名之为幸福?我在这里,在你的身后,默默的看着你,看你每一次微笑,看你每一次蹙眉,看你每一次认真思索,看你每一次自信交锋……看每一瞬的你,不愿遗漏,不舍错过。
写了那么多,只想对你是说,你在,我便在,默默的守护你,你不在,我亦在,只为曾经的回忆有你。
如果非要给这场缘分加上一个期限,那么我希望是一辈子。传说,一秒钟,可以爱上一个人。我情愿堵上此生所有的运气,去换你那一秒钟的爱情,然后用一辈子好好珍惜。落款,呃,落款什么好呢?这是个问题。爱你的郝欢乐?肉麻。你的郝欢乐?老土。獾?那个称谓已经随着那段感情尘封到记忆深处了。那就小乐乐?
“闻人……闻人……语……语。”“噗哧,闻人语语,好肉麻。”“闻人……闻人…那就叫闻人!”“成交了,小乐乐。”“这算哪门子成交”“哦,那你要叫我小语语么?”“那——好吧。”这些对话,明明发生在第一天见面的时候,却恍如昨日,如此清晰,如此生动,她仿佛还能看到记忆中那人微微上扬的唇角,那点漆墨瞳里转瞬即逝的狡黠。原来从那个时候起,那人就已经留在了她的脑海心间,不动声色,不请自来,不离不弃,不死不休。郝欢乐只觉得心里一阵滚烫,忍着眼底的酸意写下落款,“人欢语乐的小乐乐”。
她看了一眼纸上密密麻麻的字迹,心里也铺满密密麻麻的情愫。这封情书,看似表白,实为逼迫。字里行间的爱意虚掩着自己一颗卑微怯懦的心。即便是正式成为女朋友的这些日子里,她的心也是不甚踏实的。只因家里的那扇门,始终是锁着的。即便阿语待她无限柔情,即便她们靠得再近,即便她们也像其他情侣那般亲吻拥抱,但再进一步却是没有了。她并不是个好/色之人,将近30年的单身生活早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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