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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急忙插嘴道:“白家主,我去年年初出警到响水湖岛来,曾和巴菲特先生接触过。您和他说一声,给我一个面子。”
布莱克的目的很明显,他就是想乘着今天这个机会,担当一下中间人,拉近赵海和总督府的关系,消除这次双方因白手党围攻白家而产生的不快。
当然了,布莱克也有私心,他个人也想趁此之机,好好和赵海攀交一下。与这样一个放在蓝星任何国家都是强力人物的神秘者保持好私人关系,自然是大好事了。
托恩和拉姆斯两人虽然在那次博-彩大赛上,见过以比尔?巴菲特之名化妆后的赵海,但却从未和赵海打过交道。不过他们听布莱克那么一说,也齐声道:“白家主,我们也见过巴菲特先生,大家都不是陌生人啊!”
白文朝赵海走去,托恩和布莱克、拉姆斯等人紧张地看向白文和赵海。
白文弯腰附在赵海的耳朵上说了几句,赵海扭头冷冷地看了托恩他们一眼后,使劲地摇了摇头。
在大澳电视台,采用强势的手段,逼迫布莱克逮捕牛文强,其实就是赵海向澳户总督府示威的第一步,现在,他们送上门来了,赵海怎么能错过继续示威的大好机会呢?
赵海的那一眼,就是明白无误地告诉托恩他们,你们在我眼里,啥都不是,我根本就没兴趣和你们交往。
有乾坤圈在,蓝星的任何人,和赵海相比,也真的是如同蝼蚁一般。
白文重新走了回来。向托恩他们摊了摊双手,表示自己没能说服赵海过来陪他们吃饭。
托恩和布莱克、拉姆斯三人被赵海触了面子,心里虽然不快,可脸上也没有表露出来。他们强装欢颜,在白文的陪同下。喝起酒来。
坐在托恩身边的副总督毛里斯,脸色却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这个毛里斯,今年三十岁,身份有些特殊。他是澳格兰国王的堂弟,是澳格兰王国血统纯净的王室人物,世袭头衔是王国伯爵。
毛里斯伯爵在澳格兰海军陆战队服过八年役。凭借着一次次功勋,成为了澳格兰军队中最年轻的少校。退役进入政界后,他立即成了一颗闪闪发亮的明星。
出身好,个人能力强,所以。在八个人中,毛里斯的年龄虽然最小,可官职却排名第二。
毛里斯被派往澳户担任副总督一职,原本就是来海外镀金的。总督府的人都知道,他的任期一满,就要回国,成为外务大臣强有力的竞争者。
这样的一个人,其骄傲的程度。可想而知。
毛里斯看向赵海,见赵海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于是。心里很是不爽。他暗暗地道,狂妄的东西,你年龄不大,架子倒不小!
毛里斯也听布莱克说过,比尔?巴菲特不但是天才博-彩少年,还练就了一身枪弹都打不伤的华国功夫。
对此。毛里斯抱有怀疑的态度。尤其是对不畏枪弹这样的说法,毛里斯没有亲眼目睹。根本就不相信。
而这次五、六百名白手党被隐身枪手屠杀,布莱克他们一致认为是比尔?巴菲特所为。毛里斯则觉着那真是天方夜谭。
现在,看到赵海那一副稚嫩的面孔,毛里斯心中的怀疑,就更加强烈了。毛里斯甚至认为,这样的一个少年,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其制服。
酒宴在继续,听着旁边赵海所在的那张餐桌上,一个个白家人对赵海恭敬有加,不断敬酒,毛里斯心中的不快,在一点一点地增加。
偏偏这个时候,赵海在那边又冷冷地冒出了一句话。只听赵海说:“这次白家遭受到了这么大的损失,和总督府的不作为,有极大的关系。”
赵海所说的白家的损失,也是有目共睹的。
在和白手党的交战中,黑衣帮死了五十六名帮众,轻伤和重伤者,有二百多名。堂主陈二狗,也因伤住进了医院。
白家在响水湖外的五个场子,都被白手党占据,死伤的保安,也有上百名,还有三十多名保安跑路了。虽然现在这些场子都已经夺回,可客流量在短期内,是无法恢复到以往了。
响水湖岛上,因为全民动员备战,人力物力,都消耗了很多,对白家来说,也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赵海声音很大地说出那句话来,不但同桌的人都一齐看向总督府的人,就是大厅其它桌子上的人,也都个个瞪起他们来。白家人的愤慨,一目了然。
托恩今天上门来,实际并不是来祝贺白家战胜白手党的,而是带着道歉的意味来的。他们认为,即便嘴上不说道歉的话,白家的人也该明白。
现在,见白家人在赵海一句话的挑-逗下,立即向总督府表示了不满,托恩他们自知理亏,也便假作没看到那一道道似要杀人的目光,埋头喝酒吃菜。
谁知道,托恩他们几个忍了,毛里斯却无法再忍了。只见毛里斯呼地站了起来,遥遥地指着赵海道:“巴菲特先生,你刚才说什么?”
赵海也站了起来,道:“我说什么了?我说这几天,米国白手党组织了六百多名党徒,携带大量的轻重武器,违法进入澳户,向白家发起了进攻,可总督府听之任之。
“白家上上下下,作为澳户的合法公民,理应得到澳户政府的保护,可结果呢?在座的都清楚,澳户警察处,没有一个警察出来阻止白手党的恶行,从而导致白家损失惨重!”
——
奉上赵海前世忘年交文《天赐之子》片段
我的童年时代在我的回忆里,是很快乐很幸福的。虽然听母亲说,也有过挨饿的日子,可那些日子没有在我的心中留下一丁点儿影子。所能记住的只是挖野菜时我和豆芽老弟在春天的小南山上跑啊追的情景。因此。写了二十几年的小说,我从没敢写我的童年,我怕被别人指责我美化那段我们诅咒了几十年的日子。的确,那是一段让人无法不去诅咒的日子。当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告诉你一些我童年的事情时,我心里也还是满怀着不安甚至愧疚。似乎觉着我将要写下的这些快快活活的文字对不起岁月中那些面黄肌瘦的大人和孩子,对不起他们身上的破衣烂衫,对不起他们咕咕直叫装了一点儿树叶和观音土的肚子。
——
沿着回忆之河溯流而上,在靠近源头的那些地方,我总能看到三婶家的豆芽老弟拖着一条细细的瘸腿,跟在我的身后。扭啊扭啊地走着。那时候,我们俩几乎形影不离。成人之后,通过和别人交流,我知道了大多数男人在童年和少年时都曾有过追随者,也曾当过别人的追随者。就像我。我追随着我的大哥或者二婶家的二哥,站在岸上看他们在发了大水的白龙河里游泳,在草丛里拣他们扎猛子摸上来的活蹦乱跳的鱼,和他们一起钻进小南山的桃园里用弹弓打刚出窝的小麻雀。那种感觉,真是美极了。他们总是干一些在我的眼里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让我情不自禁地领着豆芽模仿他们。而豆芽,则是我的追随者,拿今天款爷的话说。他是我的跟班。我并不付钱给豆芽,当然,也不需要他为我做些什么。可他。只要有可能,就紧紧跟在我的屁股后面。
——
上学之前豆芽怎么当我的跟班,我记不大清楚了,留在记忆里的似乎只有一次,他追随着我做了一件让他成了叛徒的事情。记忆中,天气已经有些热了。我的母亲已经开始用针线和剪刀将哥哥的花裤衩改成我的短裤了。母亲对我说。住不了几天,你也要上学了。我对上学没有兴趣。我知道上了学以后,不过是多了一个书包和一块四边用木头框起来的石板。那个书包是奶奶坐在纺花车旁用几块碎布给我缝制的。书包的带子就像奶奶的包脚布一样长。那块石板是前几天母亲去城里开妇女干部会时给我买的。小小的我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宁愿用满肚子的墨水和满脑子的道德戒律换取自由。是的,自由,身心的自由。母亲掂着那块新石板说,这是你的,还有柜子里你奶奶刚做的那个书包。至于石笔,母亲说,你用你哥哥以前剩下的那些就足够了。母亲还说,你的大名已经找对门的三叔起好了。于是,我从母亲的嘴里第一次听到了那个伴随了我半生的名字。我当时对我的新名字没有一点儿兴趣,我只是明白了上学以后,我们都要有一个新的名字。我问我的母亲,三婶家的豆芽叫什么名字呢?母亲摇摇头,说,住几天上了学,你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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