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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立马就动起狼身上的注意了。毛做投风,肉直接腌制好了,再晒成肉干,等到冬天放上狼肉炖上大白菜,大白萝卜,别提多香呢?
莫雨听完大嫂的打算,脸上笑僵了,这狼还没到手呢?大嫂倒是把人家分解个精光了,也亏得嫂子想的出来,这寻常大家闺秀可想不出来,又是剥皮又是吃肉的。
不过当莫雨骑在马上,把大嫂的想法告诉莫离时,莫离却一幅理所应当。
“你嫂子说的很对,这能利用的一丁点也不能浪费了,军中将士们正缺冬衣了,正好把这些野狼全抓了,大家都有冬衣穿了。”
莫雨丢一个白眼,“大哥,你以为是几万头野狼呀!这草原也也就几百只吧!您这大将军兴师动众的来打猎,就已经是大材小用了,如今还要拿狼皮给将士们御寒,这不是开玩笑吧!”
莫离脸上挂着一丝笑意,好久没回到侯府了,也好久没见到月儿,没想到月儿会这么关心自己,还能想出这样的点子来。狼皮给自己做披风,好像确实不错。
莫离内衬衣裳还是前些日子府里的下人送到军营的,而看到这些粗细不等的针角时,莫离就知必定是刘月为自己做的。
两人之间有许多问题,可是莫离相信,一切都会好的。人心是肉长的,一切一切都会回到原点。
“你这丫头亏得你还在边城呆过,你不知匈奴人为何群居吗?草原上的野狼可不像中原的狼群,那些畜生更加嗜血,更加贪食。而且绝对不是几百只,也许是几千只。
通常他们会在牛羊最肥美时,就会偷袭击羊群,有些还会攻击人。现在月车的牛羊每天都会少上几十只,人也会因为狼群受伤。这些牛羊自然不能便宜那些畜生,所以必需要把它们全剿灭。”
为了这些捕狼,莫离特意命人选了许多擅于捕狼的匈奴勇士,然后又在军中选一些猎户出身的士兵,并且带足了火种还的兵器。对付狼就人数上占优胜,同时狼怕火。
莫雨本来要跟去,可是莫离却坚持让莫雨留在主帐中侯着。这会已经入夜了,天也开始变凉了,莫雨就守在主帐内。
月国一片安静平和,围栏里的牛羊也慢慢安眠,一切很静很静。可是在另一边的草原上,到处是火光,而火光围着的全是狼,全是草原之王野狼。
这些狼不怕死,不怕痛,只要咬到猎物就没有松口的。可是现在它们全都倒下了,死在无数的弓箭之下。
等到天明时,所有的月国子民,皆看到草原上堆起一座小山高的狼尸体。
而在匈奴人眼中狼是最聪明,最难对付的动物,如果人能征服狼,就一定能征服人。
所有人再看向主帅的眼神,就有惧怕和敬意了。可以一夜杀死这么多的狼,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自然也能杀死人,杀死同样多的人,他一样不会皱眉。
而最凶恶的狼王,居然老实的跟在主帅身后,狼王从不臣服,可是却臣服在一个人跟前。
狼王长得很高大,眼睛内闪着绿光,头上有‘王’字的标志,这就是天生的王者,而能让狼王臣服的,自然也是王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