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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相隔这么多年收到我一封信,你一定会惊讶不已。自从我最后一次写信给你,差不多已经有五年,也许甚至有六年之久了。我记得那是你最小的女儿结婚时我给你的贺信。这次我提笔写信可不是出于这样庄严隆重的原因。我要把一次奇特的邂逅推心置腹地告诉你,我的这种需要,也许你会觉得奇怪。可是我在几天前碰到的事,只能向你倾诉,只有你一个人能够理解这件事情。

    写到这句话,我不由得停下笔来,暗暗发笑。我们当年还是两个稚嫩的十五六岁的少女,心情激动地坐在教室里,或者是在回家的路上互相倾诉孩子气的秘密时,不是也老说:“只有你一个人能够理解这件事情吗?”在我们当时的青春岁月里,我们不是互相庄严宣誓,一定把有关某个人的情况,一点不漏地每个细节都告诉对方吗?如今这一切都成了四分之一世纪以前的往事,但是发过誓就应该始终有效。我要你看到,虽然迟了一些,我还是忠实地恪守诺言。

    整个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我今年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时日。我丈夫作为主任医师调到R城的大医院里,搬家的事情全部落在我一个人身上。这当儿我女婿又带着我女儿出差到巴西,把三个孩子留在我们家里。孩子们突然得了猩红热,一个接一个,我得护理他们……最后一个孩子还没有完会病愈,我的婆母又去世了。一切都乱了套,我起先以为,自己能够挑起这副重担,可是不知怎地,这些事情让我耗去的精力心血远远超出我的想像。有一天我丈夫默默地端详了我一阵之后,对我说道:“我想,玛格丽特,所幸孩子们都已经恢复健康,你应该关心一下你自己的身体了。你看上去疲惫不堪,你让自己劳累过度了。到乡下哪个疗养院去呆上两三个星期吧,这样你又可以重新精力充沛了。”

    我丈夫说得有理,我承认我已心力交瘁,事实上情况还要糟。一有客人来,我便意识到这一点,——自从我丈夫在这里就职以后,我们不得不应酬大批客人,还得外出做客——客人呆上一个小时,他说什么,我就有些充耳不闻了。最简单的家务事我也常常忘记,而且忘记的次数越来越多。早上我得使劲强迫自己才能起床。我丈夫想必用他那清澈的、训练有素的医生眼光,诊断出我这身心极度疲惫的状况。我的确别无所缺,只缺少十四天休养。两周之内,不去想厨房,不去想内衣床单,不去想做客访问,不去想每天的琐事,两周之内,一个人呆着,只做我自己,而不是只做母亲、外婆,家庭主妇和主任医师的夫人。碰巧我居孀的姐姐有时间到我们家来,这样我不在家一切也都有人照顾,我没有了后顾之忧,便听从了丈夫的忠告。二十五年来我第一次独自离家休假,是的,我甚至事先就怀着某种迫不及待的心情,希望这次全身放松会给我带来新的活力。我丈夫叫我在一家疗养院疗养。只在这一点上我拒绝了他的建议,尽管他很周到,事先给我选定了一家疗养院,他和这家疗养院的院长是青年时代的朋友。我之所以拒绝,是因为那儿仍有许多人,还有熟人,在那儿又要讲究繁文缛节,应对进退。而我别无所求,只求和我自己在一起,两周之内,看看书,散散步,做做梦,不受干扰地多睡一会儿。两周之内不打电话,不听收音机,两周之内,沉默无言,两周之内平静无忧地做我自己,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多年来我无意识地,别无所求,只向往这种完完全全的彻底沉默和彻底休息。

    我于是回忆起我们婚后最初几年住在波岑的情景,我丈夫当时在那儿当助理医生。有一次,我们徒步三小时。爬到山上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在一个小得可怜的市中心广场边上,面对着教堂,有一家乡下旅店。这类旅店在蒂罗尔很常见,房子用又宽又大的四方石块盖在平地上,二层楼上面是宽阔的、遮住全屋的木头屋顶,有一个宽敞的露台,这一切全被葡萄叶簇包围起来。当时正值金秋季节,葡萄叶簇像是殷红的可又使人清凉的火焰围着房子熊熊燃烧。旅馆左右两侧蹲着一排排矮小的房屋和宽阔的谷仓,颇像忠实的狗,而旅馆则敞开胸怀站在柔和的飘浮的白云下面,远眺前面绵延无尽的群山全景。

    我当时站在这家小旅店前面,充满了憧憬,几乎像着了魔似的。你肯定知道这种情况:在铁道上,或在漫游时一眼看见一幢房子,突然产生一个念头:为什么不生活在这里?住在这里肯定会感到幸福。我相信每个人有时都会闪过这样的念头,只要在什么地方你曾长久地注视过一幢房子,心里暗自产生在这里可以幸福生活的秘密愿望,那里感性的形象随着每根线条都会印进你的记忆之中。时隔多年,我还回忆起窗前红色和黄色的花盆,以及二楼的木头走廊,那里晾挂着的被单内衣,像彩旗一样纷飞飘舞;我回忆起涂了颜色的百叶窗,蓝底上涂了黄色,当中刻着小小的心型图案;我还回忆起屋脊的木梁,上面有鹳鸟的小巢。有时候,心情烦乱,我会突然想起这幢房子,想到那里去住上一天。我会以一种梦幻似的半清醒半混沌的状态这样想着,就像人家想像一些不可能办到的事情那样。难道现在不是实现这个几乎已经消逝的旧日愿望的最好机会吗?山上这座花花绿绿的房子,这家旅馆,没有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讨厌的舒适设备,没有电话,没有无线电,没有来访者和各种繁文缛节,难道这不就是治疗过分疲劳的神经的对症良药吗?正当我把这旅馆唤回记忆之中的时候,我就已经觉得闻到了山风带来的浓烈、馥郁的芳香,听见了乡间悠远的牛铃的叮当声响。单凭回忆,我便第一次鼓起新的勇气并且精神振奋。这种灵机一动似乎是完全无缘无故地涌入我们的脑海,事实上是长久以来藏在脑中、潜入心底、等待已久的愿望突然放射出来。我丈夫不知道我曾多少次梦见过这幢多年前曾经见过一次的小房子。听我说起,先是微微一笑,接着就鼓励我向那儿打听一下。那儿的人回答,三问客房全都空着,我可以随心所欲,任意选择。我心想,这样更好:没有邻居,不用谈话,我就乘坐下一班夜车。第二天早上,一辆乡间的单驾小马车就带着我的箱子,慢慢悠悠地把我送上山去。

    我发现一切都妙不可言,完全像我所能希望的那样。房间里配备了发亮的松木制作的简单家具,光洁明亮。没有别的旅客,阳台由我独自使用。从阳台上可以一直看到无边无际的远方。看一眼洗刷得锃亮,干净得发光的厨房,我这有经验的家庭主妇就知道,我在这里定会得到最好的伙食。旅店女主人是一位体型干瘦,态度亲切,一头灰发的蒂罗尔女人。她再一次向我保证,我在这里不用害怕会受到任何打扰或者任何来访者的骚扰。当然每天晚上七点钟以后,村公所书记官、宪兵队长和另外几位邻居会到旅店里来喝酒,玩牌和闲聊,但是这些人全都轻声轻气,到十一点他们又都各自散去。星期天做了礼拜以后,说不定下午也会热闹一些,因为从山坡上,农庄里会有一些农民过来,不过我呆在自己房间里几乎什么也听不见。

    白天阳光实在明媚,我无法久久呆在房里。我把随身带来的衣物从箱子里取出来,让他们给我一块上好的乡间褐色面包和几片冷肉,然后出门散步,踏过草地。向上攀登,越走越高。大自然的一切都敞露在我面前,细浪翻滚的河流在山谷里流淌,高山顶峰戴着白雪花环,和我一样自由自在。我感到阳光一直射进我的毛孔。我走啊走啊,一个劲地走。一个钟头,两个钟头,三个钟头,一直走到阿尔卑斯山草地的最高处。在那里我摊开手脚,躺在柔软、温暖的苔藓上,伴着蜜蜂的嗡嗡声,山风有节奏地轻轻吹拂,巨大的宁静笼罩着我,我感觉到向往已久的宁静。我惬意地闭上眼睛,沉浸在梦幻之中,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已入睡,何时入睡。直到凉意浸入我的肢体我才醒来。已经快到黄昏时分,我大概足足睡了五个小时。这时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疲劳,可是我的神经和我的血液都已感到清新。我踏着坚强、坚定、富有弹性的脚步走了两个小时,回到我的小旅馆里。

    女店主已经站在门口。她有些担心我迷了路。我已饥肠辘辘,她建议立刻为我做晚餐。我不记得几年来曾经这样饿过,便非常乐意地跟她走进酒店。这是一间昏暗低矮的房间,装有木头护壁,桌上铺着红蓝方格的桌布,让人感到舒适,墙上挂着羚羊角和交叉的步枪。那硕大的蓝釉砖砌的火炉,在这暖和的秋日虽说并没有生火,房间里却有一股舒适的固有的暖意。我看那些客人也很顺眼。一共四张桌子。宪兵队长,税务官和村公所书记官,围着一张桌子在玩纸牌,每人身边放着一杯啤酒。另一张桌旁坐着几个晒得黝黑的农民,他们强壮有力,模样粗野,胳臂肘支在桌上。像所有的蒂罗尔人一样,他们寡言少语,只是一个劲地吸着他们长把的瓷制烟斗。看得出来,他们白天干活很是辛苦,只想休息一下,实在太累,懒得思索,也懒得说话。这些农民,为人诚实,规规矩矩,看着他们那像木雕一样坚硬的脸,你会感到舒服。在第三张桌旁坐着几个马车夫,小口啜饮着烈性的大麦烧酒。他们也浑身疲惫,一声不吭。第四张桌子是为我铺设的。不久桌上就放了一大盘烤肉,我要不是吹了山风,饿得发慌,平时我是一半也吃不下去的。

    我从房里带了一本书下来,打算在这里看看书,但是坐在这安静的房间里,置身于这些和蔼可亲的人们中间,很是舒服。他们在你身边既不打扰你,也不使你感到压抑。有时候门一开,一个金发男孩进来,为他父母来取一罐酒,一个农民进来,从我身旁走过,在柜台旁喝上一杯。一个女人走来,和女店主轻声聊天。女店主则坐在柜台后面,给她的孩子们或者孙子们补袜子。人来人往,悄无声息的节奏美妙已极,让你看了舒服,并不使你心烦。我在这种安适的气氛中感到心旷神怡。

    我就这样坐了一阵,做梦似的,一无所想。大概在九点左右,门又打开了。这一次可不像那些农民进来,慢悠悠地安详地把门推开,门被突然撞得大开。进来的那个男人,不是马上把门关上,而是直挺挺地站在门坎上,似乎还没完全下定决心,是不是该进来。然后他一甩手把门关上,比别人关门的声音要响得多。他环顾四周,用低沉洪亮的声音说了声:“上帝祝福诸位,先生们。”向大家问好。这声音有些做作,不像农民的问候,立刻引起我的注意。在蒂罗尔的乡村酒店里,人们问好,通常是不用城里人说的“先生们”的。事实上,这个花哨的称呼似乎也没有激起酒店里的客人们多少热情。没有人抬头看他,女店主安安静静地继续补她的灰色毛袜,只有马车夫坐的那张桌子旁,有人不冷不热地轻轻咕噜了一声“上帝祝福你”作为回答。这句话在蒂罗尔也同样可以含有“见鬼去吧”的意思。这位怪客的奇特之处,似乎谁都见怪不怪。可是这陌生人并不因为这不友好的接待而变得手足无措。他以庄严的姿势,把他那稍稍嫌大,丝毫不像农民戴的帽子慢慢地挂在一只羚羊角上,帽沿因为常戴常脱已经磨烂,然后他挨桌打量,犹豫不决,不知该在哪张桌旁入座。没有一个人开口向他发出邀请。打牌的三个人正以引人注目的热忱,热衷于他们的纸牌。坐在条凳上的农民一动不动,根本不打算挤一挤,腾出位子。而我自己也被这位陌生人古里古怪的举止弄得很不自在,惟恐他喋喋不休地饶舌,急忙把我的书打开。

    陌生人没有办法,只好迈着显然有些沉重的,不大灵活的脚步向柜台走去:“来杯啤酒,美丽的老板娘,泡沫喷涌,鲜美爽口。”他相当大声地要了酒。这个夸张激越的古怪声调又一次引起我的注意。我觉得蒂罗尔的乡间酒店可不是用这种文绉绉的腔调说话的地方,这位当了老奶奶的老实巴交的女店主身上,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勉强配得上这样的奉承。果然如我预料,这个称呼丝毫没有对她产生特别的影响。她不答话,拿起一个陶制大肚子酒杯,用水涮了一涮,拿块布擦干了,从桶里把酒杯装满——不算不客气,可完全是无动于衷的样子——隔着柜台,把酒杯推到客人面前。

    挂在链子上的圆形煤油灯恰好在柜台前面,悬在他的头上,因此,我有机会更仔细地端详这个奇特的客人。此人看上去大概六十五岁左右,身体已经发胖。他一进门我就发现,他走路拖着脚步,步履沉重。我作为大夫的妻子,多少积累了一些经验。我马上看出他这种步态的原因,想必是一次中风,使他半身不遂。因为他的嘴也歪向一边,左眼的上眼皮明显的更松垂,这就使他的脸带有扭曲的痛苦表情。他的服装在一个山区小村里是与众不同的,他不穿乡下农民穿的短上衣和他们通常穿的皮裤,而是穿一条松松垮垮的黄色长裤,从前想必曾是白色的。还有一件上衣,显然早已嫌小,而且肘部已经磨亮,有破裂的危险;一根领带系得歪歪扭扭,像条黑绳子似的从他那肥胖、变粗的脖子上挂了下来。他这身装束透着落魄潦倒,可是这人很可能曾经一度气宇轩昂。他的天庭饱满,配着浓密蓬乱的自发,颇有点慑人的威仪,可是在浓重的眉毛下面却显出衰颓的景象。发红的眼皮,盖着一双模糊的眼睛,面颊松弛布满皱纹,垂落到松软肿胀的颈脖。他不禁使我想起曾经在意大利看见过的罗马帝国后期皇帝的面具,帝国沦亡时期的某位皇帝。

    在最初的一刹那,我还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这样强烈地吸引我如此专注地观察他,但我立刻就懂得,我千万要小心谨慎,不得向他暴露我的好奇。因为显然,他正迫不及待地想找人谈天,似乎有一种内在的压力,迫使他说话。他那微微发抖的手,刚把杯子举起来喝了一口,他就大声发表意见:“啊……妙不可言,妙不可言。”说着环顾四周,没有人答理他。玩牌的人洗牌分牌,其余的人吸着烟斗,大家似乎都认得他,可是由于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对他并不好奇。

    最后他憋不住了。他拿起杯子,走到农民们坐的那张桌子旁边,“先生们,请腾点位子给我这把老骨头。”农民们在条凳上挤了一挤,对他不再表示注意。一时间,他不吭声,只是把半满的杯子交替地往前往后挪动。我又看见,他的手指挪动时在发抖。最后他把身子往后一靠,开始说话,而且说得相当大声,看不出来,他在跟谁说话,因为身边的两个农民明显地表示反感,不愿和他打交道。他其实是冲着大家说话。他说话——我立刻感觉到——就只是为了说话,就只是为了听自己说话。

    “今天这可是件事。”他开口说道,“伯爵先生是一番好意,一番好意,这没说的。他乘坐汽车在街上遇到我,停了下来,不错,为了我的缘故把车停了下来。他说他和孩子们乘车下山到波岑去看电影,问我是否有兴趣跟他们一起去——真是个高雅的绅士,有教养,有文化,懂得赞扬别人的功绩。对这样的人是不能拒绝的。再说我也懂得怎么做才得体,于是我就乘车同去,当然是坐在后座上,坐在伯爵先生旁边,跟这样一位先生同车,怎么着也是一件荣幸的事。我就让他把我带到开设在主要大街上的那家电影院去:很有气派,好多广告,好多电灯,就像举行教堂落成典礼似的。好吧,干嘛不去看看英国先生或者大洋彼岸的美国先生弄的玩意,看看他们花了大钱为我们拍的片子。他们说电影这玩意也应该算是一种艺术,呸,见鬼去吧。”他说着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不错,我说了,见鬼去吧。他们把什么样的垃圾搬上了银幕!这对艺术来说简直是耻辱,对于拥有莎士比亚和歌德的世界来说也是耻辱!一开头先来一些花花绿绿的畜生搞的五颜六色的杂拌,傻得要命,——好,我不说什么,也许孩子们看了会高兴,对谁也没有害处。可是接下来他们演了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这玩意应该禁演,以艺术的名义禁止它上演。那些诗句,听上去,就像是从炉子的烟窗里发出的尖声怪叫,这可是莎士比亚神圣的诗句啊。全剧弄得甜甜蜜蜜,庸俗不堪!要不是因为伯爵先生在场,我差点跳了起来,拔腿就跑,是他邀请我去的呀。用最纯净的金子制造出这样一堆狗屎,一堆狗屎!我们这号人不得不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又使劲地把杯子往桌上一放,发出一声巨响。现在他已经大声说话,几乎是在嚷嚷。“今天的演员就演出这些东西——为了几个钱,为了该诅咒的钱,他们把莎士比亚的诗句吐到机器里,把艺术糟蹋得不像样子。那我可要赞美街上的每一个婊子了!我对婊子比对这些猴子更加尊敬。这些猴子让人把它们光滑的脸蛋放到一米多大,钉在广告牌上。他们对艺术犯下了罪行,为此几百万几百万地捞进腰包。他们破坏了语言,生动的语言,冲着一只漏斗大声吼叫莎士比亚的诗句,而不去教育民众,教诲青年。席勒曾经称剧院为道德学校,可是席勒现在已经不算数了,今天什么也不算数了,只有钱——那该诅咒的钱——才算数,还有他们善于为自己做的广告,才算数。谁要是不精于此道,就活该死掉。可是我说,宁可饿死。对我来说,谁若把自己出卖给这该诅咒的好莱坞,就该上绞架!上绞架!上绞架!”

    他大声嚷嚷,拳头猛砸桌子,玩牌的那桌,有人咕噜了一声:“见鬼去吧,安静点!听你白痴一样的胡扯,都不知道在打什么牌了!”

    老头猛地一抽搐,仿佛要回敬一句什么,他那已经失去光辉的眼睛刹那间闪出强烈激愤的光芒。可是接着,他又做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动作,仿佛想说,回敬他们有失身分。两个农民吸着烟斗,他用茫然的眼睛默默瞪着前方,沉默不语,迟钝而沉重。看得出,他强迫自己默不作声已不是第一次。

    我大吃一惊,我的心直哆嗦。这个受到屈辱的人身上,有什么东西使我激动不已。我立刻感觉到,他以往想必曾经是个身分较高的人物,不知怎地——也许是由于酗酒——落魄到这般地步。我吓得几乎透不过气来,惟恐他或者别人会开始大闹一场。从他进门,我听见他的声音那个瞬间起,他身上有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使我忐忑不安。但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保持安静,他的头垂得更低,双目直瞪着前方。我觉得,他仿佛在低声对自己喃喃自语地说些什么,谁也不注意他。

    这当儿,女主人从柜台旁站了起来,想到厨房里去取什么东西。我趁机跟她走进厨房,问她这人是谁。“唉,”她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个可怜的家伙,住在这儿的穷人院里。我每天晚上施舍一杯啤酒给他喝。他自己付不起酒钱。不过这个人不好对付。他从前曾经在什么地方当过演员,大伙儿不大相信他从前曾经是个人物,对他不大尊敬,这使他很伤心。有时候大伙儿戏弄他,跟他说,要他给大伙朗诵点什么。他就站出来,一口气说上个把钟头,说的话谁也听不懂。有时候大伙送他一袋烟,请他再喝一杯啤酒。有时候大伙嘲笑他,他就大发脾气。所以对他得小心一些。不过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两三杯啤酒下肚,他就乐得不得了——是啊,他是个可怜虫,这个老彼得。”

    “什么,他叫什么名字?”我非常吃惊地问道,也没弄清楚,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彼得-斯图尔岑塔勒,他父亲曾经是这村里的一个伐木工人,所以大伙儿把他收留在这儿的穷人院里。”

    你可以想像,亲爱的,为什么我这样吃惊,因为我立刻明白了这想像不到的事情。这个彼得-斯图尔岑塔勒,这个潦倒落魄,沦落到穷人院里的醉酒的瘫痪老人不是别人,就是我们青春时期的上帝,我们睡梦中的主人。他就是彼得-斯图尔茨,我们市立剧院的演员和头号情人,对于我们来说,他曾经是崇高和典雅的化身。你知道这事——我们两个,作为少女,还是半大不小的孩子,曾经这样如醉如狂地崇拜他,这样疯疯癫癫地爱过他。现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他在酒店里刚说第一句话,我心里立刻就有什么东西骚动起来。我没有认出他来——戴着这张衰颓的面具,面目全非,憔悴不堪,我怎么可能认出他来——但是他的嗓音里还有些东西,能炸开瓦砾,让人进入那掩埋已久的回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吗?他受到聘请,不知从什么外省小城来到我们因斯布鲁克的市立剧院演戏,碰巧我们的父母允许我们去看他的首场演出,因为演的是出古典名剧,格里尔派策的《萨福》,他演的是法翁,那个使萨福心乱神迷的俊美少年,可是等他登上舞台,他却使我们心乱神迷了。他穿了一身希蜡装束,浓密的深色头发戴了一顶花冠,俨然是阿波箩的化身。他还没有开口说出第一句台词,我们就激动得浑身哆嗦。我俩互相紧握着手。在这满是小市民和农民的城市里,我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男人。我们从最高一层楼的座位里看不清他的化妆和服装,这个外省小演负在我们眼里就像是上帝派到人间来的高贵和典雅的象征。我们小小的傻里傻气的心儿在我们年轻的胸中突突直跳;我们着了魔,在我们离开剧院时,已和原来判若两人。既然我们是知心朋友,不想损害我们的友谊,便互相发誓,一同去爱他,一同去崇拜他。荒唐的事情便从这一瞬间开始。对我俩来说,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比他更为重要,学校里、家里、城里发生的一切,都神秘地与他有关。其他种种,我们都觉得平淡无奇。我们不再酷爱书籍,只在他的语言里寻找音乐。我想,有好几个月之久,我们不谈别的,只是谈论他、议论他。每一天都从他开始;我们飞步跑下楼梯,为了在父母看报之前把报纸抢到手里,为了知道分配他演什么角色,为了阅读评论文章。所有的文章在我们看来,对他的热情赞扬都嫌不足,若有一句话对他不甚友好,我们就绝望之极。倘若另一个演员受到赞扬,我们就对那人深恶痛绝。唉,我们干的傻事实在太多,我今天想出的不及其中的千分之一。我们知道,他什么时候出门,到哪儿去。我们知道,他跟谁说话,我们嫉妒每一个可以陪他逛马路的人。我们认得他系的领带,他拿的手杖。我们把他的照片不仅藏在家里,也藏在我们教科书的包书皮里。这样我们在上课的时候,不时还能悄悄地瞄上一眼。我们发明了一种我们自己的手语,以便在上课的时候从各自的位子上能向对方证明,我们在想念他。我们把手指举到额上,就意味着:“我在想他。”如果我们朗诵诗歌,我们就情不自禁地用他的声调朗读,直到今天我听到他当时演出过的一些剧本,便只听到他的声调,而不可能是别的。我们在舞台出口处等他,悄悄地尾随着他。我们站在他坐的那间咖啡厅对面的一个门洞里,无休止地观看他如何在那里看报。我们对他如此崇拜,以致这两年里,我们从来不敢跟他说话或者和他相识。其他一些对他着迷的姑娘更加大方,会去求他签名。是的,她们甚至敢在街上向他问好,而我们却从来没有这样做的勇气。可是有一次,他扔掉一个烟头,我们把它像圣物似的拣起来分成两半,你拿一半我拿一半。这种孩子气的偶像崇拜推而广之也波及与他有关的一切事物。我们非常羡慕他年老的女管家,因为她可以侍候他、照顾他。她对我们来说便成了一个值得崇敬的人物。有一次,她在市场上采购,我们就提出帮她拎篮子。她夸了我们一句,我们就欣喜无比。唉,我们这两个孩子,为了这个彼得-施图尔茨,什么傻事没有干过啊!而他对此一无所知或者毫无预感。

    如今我们已经上了年纪,都很理智,也许很容易把这些傻事看成半大不小的姑娘们常犯的痴迷行径而报以轻蔑的微笑,可是我不能瞒我自己,这种痴迷状态在我俩当时已经变得相当危险。我相信,我们对他的迷恋之所以采取这样夸大和荒唐的形式,是因为我们这两个傻孩子曾经互相发誓,一同去爱他。这就决定了,一个想比另一个更加过分。我们每天不断地互相促进,总在互相发明一些新的证据,说明我们一刻也没忘记我们梦中的这位神明。我们和其他的女孩子不同,她们时而也为脸蛋漂亮的男孩子着迷,玩些幼稚天真的游戏;而我们则把一切感情和一切热情全都倾注在这一个人身上。在这激情如炽的两年里,我们所有的思想全都只属于他一个人。有时候我也觉得奇怪,经过这早年的疯狂,我们后来居然还能以清醒、坚定和健康的爱情去爱我们的丈夫,我们的孩子,我们居然没有把我们感觉的全部力量都耗尽在这无谓的感情夸张之中。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用不着为这段时间感到羞耻。因为多亏这个人,我们也生活在对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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