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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一看势头不妙,我们这是犯了众怒,搞不好会引火烧身。而真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得暂且先夹起尾巴逃走了事。因我们本是要掩人耳目,再隐姓埋名,不想,会遇到这么个从中作梗的姑娘,生生让我们背离了主题,这样的有失偏颇。略一斟酌之下,就拉起我的手,向我做个快走的眼色。
我挣出时间来,又转回身瞧了一眼,那萎顿在地上,双眼盈满泪水的姑娘,觉得她真的是挺可怜的,被包晓义骗得什么都没有了,现在不仅没有报成仇,还要送了命去。更可怜的是,她认错人了,我根本就不是狼心狗肺的包晓义,她若是就此死去,都不能与那个真正的包晓义说得清楚,定然是死不瞑目的。
和着人们的唾骂声音的时大时小,我心下觉得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还是时不时地回头看她。婆婆也没有真正地将我拉出去,并不是婆婆扭转心意,而是这条夺路而逃的办法并不能真的夺出路来。
那时好心的人们,纷纷劝那女子报官,将我送进大牢时拘起来,好让她出气。最后,义愤填膺的人们竟然说到做到地,将我和婆婆团团围了起来,不肯放我们离开。一直说,“哼做了坏事,就想逃,没门。”婆婆及时看出问题的关键,眼下,只得承认我们就是包晓义及包晓义的同伙,然后带上姑娘一同走,才好逃走。
婆婆于是摇身一变,变得身法利落,背起了那姑娘,再拉上我,挤出人群,一路逃之夭夭。
这个婆婆真是逆天。那么瘦小的身体背起个姑娘不算,还拉着我健步如飞,反而是我赶不上她的步伐。我一路被她拉得踉踉跄跄,几次差点摔跤,没一会儿的功夫,已经穿城而出。
我真是不敢相信,自己能跑得这么快。
出了城,寻到一间破庙,婆婆放下来那姑娘,就要带我离开。我只觉得很替这姑娘不甘。她若是病死在这里了,也许正称了那叫包晓义的心。他既是叫包晓义不讲理也就算了,可是现在这姑娘又怀了他的孩子。真是让他坑死了。这姑娘若是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他可能从不会知道,这世上有个女子将他的花心当作了真意,千里迢迢地追寻他,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还自搭上一条性命。如果不知道,就没有将来后悔的一天,虽然他这个人也许并不懂得什么叫后悔,但总之没有见到他本人就是不好。
而且我觉得,这姑娘将她生命中这么重要的人认错,也是发烧的原因。这个婆婆倒是极好说通。因我们此行的主旨,不过是求一个磨洋功,而救下这姑娘。就会很有意义地消化掉一段时间。
幸好,这姑娘身体本来很好,只是偶遇风寒,没有动用我们多少银子就恢复得正常。却依旧落寞。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有时,一整天都不会动一动。就像一只冬眠了的小动物。
唯只在初初醒来时。狠狠抓过一次我的袖子,将我仔细辨认了一下。然后那只手便刹然松开,眼光慢慢从我身上移落如同凋零。
我在心底蕴了蕴情绪,估计这次可以将要说的意思,表达得完整,道,“姑娘,其实我不是……”柔弱无力,躺在床上的女子,启语处再次分外正好地,将我下面的半句话截得分明干脆,“是我认错了人,你要杀就杀吧。”极无惜的面无表情,仿佛已经厌倦生命。
我刹时将原本要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只是无奈地向她笑笑,“姑娘,我们不会杀你。若是要杀你,也就不会救你。”
她不置可否,只将一双大眼睛死死地望着床顶,一动不动。五日后,她身体康复得不错,情绪上的失落并没有得到缓解。我觉得,我们既不是那系铃铛的人,自然也不可以胜任解铃铛的事,留下也是无用,现在正是时候,可以离开。
因为,我每次去看她,她都不理我。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虽然本质上不是包晓义,但是,易了这个容之后,可能还是形似包晓义,所以,常常会不经意地触动她那道伤疤,惹起她的的忧思。而这样表面上看来是救了她其实与害她无异,出于对她病情的考虑,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别了的好。与婆婆说出如此想法,得到婆婆的认可。
我们要走的那一日,婆婆去同她做个告别,我坐在屋子中,等婆婆前来会合。不想,婆婆却意外地带来了那单千千本人,几日不见,她巴掌大的小脸上渐了些血色,不比之前的苍白虚弱,也耐看了些。她本是个好看的姑娘。
我合计着,自己搭一把手,救下来两条命,还是不亏。此番既是个告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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