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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纬度高的缘故,东北的冬夜格外寒冷。王六尽心尽力地将门缝都塞严实了,但村子里的土房到底不保暖,也就起个挡风的作用。他们出任务,也不可能多讲究生活质量,脱了保暖作战服,连人带衣服塞进睡袋里,将就将就也就过夜了。
林朝一声不吭地检查完复合弓,扒了一个牛肉罐头,钻进睡袋。
“林朝,接这个任务,你当初怎么想的?”王六搭话道,“我的想法很简单。出上个任务的时候,被狼狗啃了一口,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出院后我就想明白了,这活儿不能久做,干脆干一票大的,把养老婆养儿子的钱都赚到了,就洗手不干。”
林朝道:“嗯。”
“看你这身手,以前也不是一般人吧?部队的?还是接私活儿的?”
王六问的“以前”,自然是末世以前。在末世的环境中,佣兵面对的危险比末世前要大得多,即便可以通过吸收晶核来提升自己的能力,但如果之前一点身体的底子都没有,也是不可能做下来的。
林朝斟酌了片刻,回答道:“和现在一样。”
“也是佣兵?!”王六有些吃惊。虽然林朝身上没有部队里出来的那种僵硬气儿,但他也没想过对方真的和自己一样,在末世之前,干的也是这种刀口上舔血的买卖。
“差不多。中东那一带。”
王六会意道:“那可够乱的哈。”
“嗯。”
“这次任务的酬金可不低,完了以后你打算做什么?”王六兜了一大圈还是把话题引回了最开始的那一个。他确实很想知道,作为赏金榜上排行前列的佣兵,林朝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风险,接一个可能会断送他职业生涯或者性命的任务?林朝和他不一样。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体能正在下降,上次受伤带来的后遗症指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不适合继续做这样的工作。但林朝看样子才二十出头,在佣兵的道路上还能走上很久。
林朝想了想,道:“买个房。”
又道:“找个人。”
王六哈哈大笑道:“我也这么想。买个房,找个暖床的媳妇,再生个大胖小子,人这辈子,齐活了。”
笑过之后意识到不对,问道:“你也接了不少活儿了,一套房的钱总攒下了吧。”
林朝见他不问个究竟是不会罢休的样子,道:“我需要郑泰亨帮我找个人。”
说完也不管王六的好奇心是不是得到满足,低头拉上了睡袋。
……
村子东边只有一座海拔不超过两百米的小山坡,西边则要崎岖很多。远处的山脉一直贴地延伸,虽然高度有所降低,但依旧将村子的一侧严实地屏障了起来。
郑泰亨给他们的资料里提到,身上可能携带着五级晶核的是一只体型巨大的变异野猪。最近一次关于这只野猪的目击记录,就在这座村子附近。按照野猪的习性,更可能出没于西边这片山地密林。
林朝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那只野猪在感染变异之前,就已经有四五百斤,绝对到了野猪王的层级。变异之后,力量更不可小觑。这种动物听起来和适宜红烧/粉蒸/爆炒/盐卤的同类就一个家养不家养的差别,但战斗力完全不能相比。雄性野猪犬齿外露,向上翻转,能够轻易撕裂对手的躯体,奔跑的速度极快,未经专业训练的猎人都无法逃脱其追捕,数百斤的身体能造成的瞬时冲击力更是惊人。像林朝这样并不厚实的身板,一旦被撞上,就只有个肝胆俱裂的下场。
拿到资料之后,林朝仔细研究过如何杀死对方。如果王六也在场,两人配合之下,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如果是他一个人撞上了——
箭筒中有二十支箭,在对方速度和力量的威胁下,他恐怕没有机会把射出去的箭捡回来再次利用。那么这二十支箭,就是他击杀对方的唯一武器。如果不想和体重是自己数倍的对手近身肉搏,那就得将每一箭都发挥出十成的效用。
第一支箭……
这片密林他昨天就检查过,没有野猪活动的痕迹。尽管如此,他持弓的双手还是微微弯曲,呈一个能瞬时发力的状态。
风声!
林朝一个转身,便见一头通体黝黑,獠牙外露的野猪,和自己隔着一棵两人合围的老树对望。因为变异的缘故,野猪的毛发看起来如针刺般尖锐,灰黑色的表皮间偶尔有一道伤痕,外翻的嫩红色肌肉非常显眼,给人一种它行将腐烂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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