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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水渠灌入田中,将麦田分割成一个个规矩的长方形。
在西阳的照射下,这里简直就是一片人间的净土。
驻足观望了好一阵,佩恩才有些恋恋不舍的从土坡向镇子奔去。
在高处看向镇子感觉好像没多远似的,但从土坡下到盆地的麦田时,骑马需要将近十分钟才看到了镇子的城墙,而他现在目及之处,全部都是一些农作物。
佩恩的前身不久前刚来过梅格镇,所以他对镇子的印象还算深刻,其它还好,就是这里潮湿闷热的气候让他有些受不了,哪怕是在冬季,也像是刚下过雨的夏天一样。
“咯咯,咯咯…,嘶…”
佩恩感觉耳边传来这样的声音,寻声望去,他看见一只还不到自己腰部的绿皮怪物,它正半蹲在麦田中向自己呲着牙,要是不注意的话,很容易将它忽略掉。
他的印象中曾经见过这种低等怪物,好像叫来着。
这是一种类人的怪物,一双黑不溜秋的大眼珠子,和那张大嘴几乎占了整个脑袋。
食人兽是这个世界最常见的特产,它们的智商不高,不过却比豺狼还要凶残,锯齿状的牙齿能够轻易咬碎成人的骨骼,一旦被他咬上一口,那基本也就跪了。他记得银光骑士是这么说的。
但在他的印象中,这些小怪物并不像骑士大人说的那样,在骑士剑出鞘的那一霎,这些只会吼叫的小家伙就四散而逃,看起来十分的胆小。
不过,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他记得这种怪物喜欢生活在沼泽湿地,一般在王国的西部比较常见。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也是迷路了?
佩恩坐在马背上左右瞭望了一眼,发现这附近并没有人,这让他顿时来了兴致。用下巴对着这个小家伙点了点,挑衅的吹了一声口哨。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练手机会。
从马背上一跃而下,佩恩从马袋中取出一把两尺长的铁剑。
这把铁剑是前身做学徒时,利用废铁自己打造的,男人嘛,都喜欢舞刀弄剑什么的,顺便也好打发下无聊的时间。
两尺长的剑身,有三磅多重,打眼一看有戏粗糙,没有经过抛光,不过能够看得出来,这把剑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刃口已经开刃,十分的锋利。
小家伙看着眼前高大的红毛怪物,手持一把能要自己命的武器,刚才呲牙咧嘴的凶狠样立即消失不见,大眼睛滴溜溜一转,现出一副恐惧的神色,虽然依然丑陋,但感觉很萌。
佩恩心软了,有些不忍下手了,心道算了,以后练手的机会还是有的。
用铁剑指了指小家伙,一脸轻蔑的神情说道,“这次算你走运小子,不过下次我就敢保证了。”说完把剑收回马袋,然后潇洒的转身上马,准备走人。
还没等走出两步,佩恩只觉得背后传来‘哒哒哒’的声音,他立即想到了什么,猛的一转身,只见刚才那个‘萌货’正呲着牙,手脚并用的冲了上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