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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缙回到旧院之前,驻扎在这处建筑密集、人员聚居之地附近的消防兵营内的救火兵就已然到了,他们用斧、锯等工具,破开了鸣金馆的大门,扛着竹梯、背着铙钩、拎着水桶、抱着水囊、抬着水袋,在鸣金馆大门内外匆忙进出,和许多住在这附近,端着木盆等家什参与救火的普通百姓,一道救起了火。
救火兵扛着的竹梯是用来登高灭火的;铙钩能勾住着火的建筑,将其拉倒,以防止火势蔓延;水桶是拎水灭火的器具,水源来自于消防兵营的水车,以及周边的水井和蓄水池;而水囊则是用猪或牛的膀胱做成的口袋,里面装着水,起火时,把水囊扔到着火点上,水囊被烧破,里面的水流出来便能灭火了;至于水袋嘛,它是用马或牛的皮做成的,可以装三四百斤水,袋口绑起来,插进一根去节的竹子,水就可以通过这根竹子流出来,救火时,由三五个壮丁一起操作,能够向远处的着火点注水。
可是过了一会儿,有些普通百姓拿着空了的盛水器具从鸣金馆里出来以后,立马闪到一边去了,没有再次端水进去救火。
咦?这火还没有熄灭,救火的这些人,怎么半途停下来了呢?
围观的人们感到很好奇,找了些刚刚进鸣金馆救过火的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里面发现大量的死人!
这些死人的死状极其恐怖,十分瘆人,将一些普通百姓给吓到了,是以他们才不敢进去救火了。
少了群众的支援,这火救起来就慢了,主要是着火点太多了,那几十名救火兵疲于奔命,人都累废了,才扑灭了几间屋子的火势,直到天光大亮以后,从城中各处又来了不少救火兵,鏖战到晌午,才将鸣金馆各处的火势全部扑灭,这时鸣金馆已经烧的不成样子了,前楼和院内的绝大部分建筑都烧塌了。
李缙没有一直看热闹,看到鸣金馆的火势被完全扑灭,在天亮之时,他无意中看到红姐就混杂在凤栖班那些出楼来看热闹的女支女之中,他侧身走了过去,将红姐拉进了楼,把银子拿了出来,跟红姐说他要为蒋媛依赎身。
红姐自然不会为了看热闹而耽误做生意,当即就把李缙领到了她的住处,然后在收了银子以后,写了一张转让人的文书,连同蒋媛依之前的那张卖身契,一并交给了李缙。
李缙拿着那两张文书,去了蒋媛依的房间,蒋媛依这会儿已然起身了,李缙见到她,直接将手里拿着的东西递给了她:“这两张文书,一张是你二婶儿将你卖给红姐时签的买卖人的文书,一张是我刚刚跟红姐签的买卖人的文书,有了这两张文书,就能证明你已经是我的人了,不再属于其他人了,现在我把这两张文书交给你,你要保管好,要是日后你二婶儿见你恢复了自由身,想再次打你的主意,你就把这两张文书拿出来,她便无法将你卖予他人了。”
蒋媛依原本还想问李缙,他去做什么了,现在不用问也晓得了,他肯定是回住的地方拿钱,帮自己赎身去了:“我知道了,你是要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