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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有机会见到秦桧,二话不说先将他弄死,免得继续害人。”
“好,就这么定了,先去大名府,老子一定要在乱世中争得一席之地!”
生存第一,赵宇艰难的站了起来,然后在树林里面小心翼翼的寻找起食物来了,大概寻了半个小时,快要饿的又要晕过去的时候,终于找到了几棵长着果实的树,赵宇一下子精神抖擞了,快速的扑了过去,也不管有没有毒,迅速在低处摘了几个果实,立马往嘴里塞去,狼吞虎咽的,此时也不会在意熟没熟,好不好吃了,先垫饱肚子再说,实在是太他妈饿了。
吃了几个果子后,也有点力气了,然后把身上的外衣脱下来,“尼玛,都成乞丐装了,唉,这乱世整的,宋太祖打下的花花江山,却让子孙败成这样了。”赵宇看着外衣无语了。摘了几斤水果,裹了起来,估计够吃两三天了。
赵宇四处瞧了瞧,然后向一株树走过去,折了根较粗的树枝,一米多长,这样既可以当拐杖,碰到野兽或敌人还可以当武器。再看这赵谌果然不愧是皇家出身,从小营养特好,才十岁身高差不多有一米六了,而且这家伙从小喜欢练武,身体也是很结实,力气特大,难怪当初能趁乱跑掉的。
赵宇在身上摸到一块印玺,搜索了下记忆,“太好了,是太子印玺,原来长这样,这下发了!”除此之外,就是一身几近破烂的衣服了,真是太穷了,不过现在就是有钱也用不出去了。不过太子印玺可是好东西,应该是当时金人押他走的时候较匆忙,没有搜刮干净,最后又让他逃脱了,更加没有搜走了。这东西可是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以后翻身就靠它了,回了宋境,什么不干,也能凭这个拉起一支人马了,当然了,暂时还不能跟赵构对着干,先隐藏身份,发展壮大了再说。
休息了大概一个小时后,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然后收拾好东西,一手提水果,一手拄着棍子,凭着记忆向南方走去。
此时,在离这片树林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一支长长的队伍,人数大概上万人,在队伍的前方和后方都是军队,看衣服应该是金人,而队伍的中间却是一群像难民似的人群,大概有7千人左右,原来这是一支押送北宋俘虏北上的队伍。
“将军,有个事情要向您禀报,据看守宋人皇室成员的人来报,说宋国皇太子不见了,审问了几个人,都说不知道。”一副将从后方赶上前来凑到一员将领模样的人耳边说道。
“什么,这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事情”将领模样的人吼道,这位将领名叫巴托。
“据看守的人说,是前天就发现了,但是怕担责,就隐瞒了,还是今天末将去查看,看守人员怕末将发现主动交待的。”副将战战兢兢的,生怕这货一气之下就把他给砍了,这货可是出了名的杀人不眨眼的,宗望元帅就是看中他的狠辣,才让他押送俘虏北上的,开始的时候有一万多俘虏,现在死的才只有7千多了。
“妈的,现在才来报,有个屁用,鬼知道跑哪去了,去,找几个信得过的弟兄去沿回路搜索,往回搜两百里,搜不到就算了,量他一小屁孩,说不定早死在哪,让野狗吃了,但这事要保密,就说宋人皇太子半路病死了,尸体随便扔了,跟那几个看守的也说下,谁敢瞎说,直接砍了。”巴托瞪着眼嚷道。
“是”,副将转身抹了把冷汗,然后兴匆匆的跑去执行了,这事可算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