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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如何,李莎莎是不准苏泽再这样暴殄天物了。以他的魂力总量,的确可以不把大陆第一魂器——黑王子圣冠放在眼里,但是对寻常召唤师来说,只要是稍微上点档次的魂器,不论是价值还是价格,都足以让他们口水直流了!
“我们或许应该把这些魂器带回去,分给小凡他们,你觉得呢?”李莎莎看着第三层货架上的披风、手帕和纽扣,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有点喜欢那个玫红色的手帕,你帮我留着吧。”
“好。”苏泽先把李莎莎翻牌的手帕塞进怀中,然后才发愁地看着那件大红色的披风,自言自语道:“当今世道,真的有人愿意穿这个吗?”
“嗯……”李莎莎思索着说:“我们都是穿校袍的,后面要是再拖一块大红布,确实比你的窄袖长袍还奇怪。比起我们,反倒是那些身穿甲胄的战士更适合这件披风吧。你能想到那样的画面吗?夕阳之下,戈壁悬崖,一位身穿银铠的将军逆风将披风甩开,然后大喝一声:‘小的们,跟老子一起打死那帮龟孙!’怎么样,想想都觉得帅吧?”
“呵呵。”球球靠在苏泽耳朵上,一脸生无可恋地说:“苏泽,本球发现鲨鱼的脑子有问题,为了不让你的宝宝变成华府那两个傻儿子,我看你们还是趁早分手吧。”
“臭球球,你又在挑拨离间了!”李莎莎伸手去捏球球的脸,“本小姐这是幽默,幽默你懂吗?你懂吗?你懂吗?你懂吗?”
“好了。”苏泽一手揉揉昏昏欲睡的球球,一手拍拍李莎莎的小脑瓜,平静地说:“既然没人穿,那就把这件披风留下吧。”
“那怎么行?”李莎莎舍不得一件上好的魂器就这样给格林家族陪葬,眼珠一转,说:“要是没人穿,还可以给小荆嘛!他脸皮多厚呀,再丑都会穿的!”
苏泽轻轻刮了一下李莎莎的小鼻子,微笑道:“第三层一共就三件魂器,你挑走了玫红手帕,还帮你弟内定了一件披风,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那你告诉我,最后这颗青铜纽扣,你打算把它送给谁啊?”
见苏泽察觉到了自己的小心思,李莎莎不禁羞红了脸。但她知道,苏泽才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生自己的气,所以心不跳气不喘地说:“小凡的新式魔法破坏力惊人,可惜中级召唤师的天资拖了他的后腿。这颗纽扣就给他吧,就算我们找不到那什么海涡蚌,至少也可以帮他组建一个仓鼠战队呀!”
苏泽的想法与李莎莎不谋而合,点头之后,又指了指摆放在第四层左侧的月牙弯刀,问:“那你觉得它该给谁?”
看着那把造型奇特的刀,李莎莎不禁掩面而笑,“黄学姐不是一直说她是平头老百姓嘛,你觉不觉得这把刀长得好像割麦子的镰刀啊?”
“弯刀给黄学姐是吧?”苏泽笑了笑,又问:“那马鞭和长剑,哪个更适合齐师兄?”
李莎莎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鞭子喽!齐师兄瘦胳膊瘦腿的,肌肉还没我多呢,他哪拿得动这么长的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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