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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高将军与七名护卫骑上八匹骏马出战后,敌军真的开始节节败退。敌军每次都是做很少的抵抗就开始撤退,让人联想到“望风而逃”这四个字。边防军就这样轻易的攻破了角部在边界的防守,现在又轻易的拿下了红起岭。
书到用时方恨少。吴二龙在最近几场战役的表现并不突出,他很懊悔当时跟诸葛刑云学“惊闪十三棍”时漫不经心,学会后又只顾苦练“恒德掌”,并未练习过棍法,以至于现在把棍法都忘光了。他想起了他的兄弟剑离念,如果他有剑离念那样惊人的记忆力就好了。他喜欢用掌,不喜欢用兵刃。可是在战场上怎能不用兵器呢?于是他勉强的选择了朴刀,他觉得他用朴刀比用棍子顺手。
吴二龙用朴刀这件事,被不少军中的人暗暗嘲笑。因为朴刀这种兵器是老百姓常用的,军队里根本不用。朴刀十分简陋,刀头可以挂在裤腰上,安上长把就是“朴刀”,安上短把就是农具,所以易得而便宜。吴二龙的朴刀就是他在来参军的路上购买的,结果就一直用着了。有些好心的长官和同僚劝他换用个体面点的武器,他说他已经用的很顺手了,换别的武器不适应。一来二去,也没人再跟他说换兵器的事了。
从盗马归来后的这段时间,吴二龙没少去像用刀的军人请教。可是真正善于用刀的一个也没有,他没学到什么,上阵后仍是只会仗着力大用朴刀乱劈,严重影响自己的武力。
边防军在红起岭驻扎。红顶子马厩已经空无一人,询问周边的居民,听说前一阵子有不少尸体从红顶子楼运出扔到了乱葬岗。战争时期,人命如同草芥,角部的人不会费力气去埋葬尸体。
“呀—呀—呀”,乌鸦在乱葬岗上空盘旋着。
乱葬岗的尸体很多,天气炎热,兄弟们的尸体已经腐烂了。吴二龙尝试着寻找,可是兄弟们死时穿的也是角芝国的服饰,如何能找的到呢。
“兄弟们,青山处处埋忠骨,战死沙场是我等军人的荣耀。这壶酒,二龙敬上!”吴二龙说着将特意带来的酒洒在地上。
吴二龙回到军中,正赶上高将军开会。他作为有军功的上等兵也被要求参加这次会议。
营帐中悬挂着角芝国的地图。
“这是咱们的位置,红起岭。”高素拿棍子指着地图上标有红叉的地方说道,“我们再往前进军,有两个敌军要塞,一个是红起岭西北方的丰乐城,一个是红起岭西南方的朝阳城。我心中已有作战计划,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我认为我们应该集中兵力以最快的速度猛烈攻打这两座城中实力最弱的一座城。”吴二龙发言道。
“还有人有其他意见吗?”高素不置可否的继续问道。
“我们可以驻兵于一座城下。我们供给充足,敌军守在城中慢慢就粮草不足了。到时我们不费一兵一卒就可取胜。”高素七名护卫中的一员说道。
接着又有好几个军官提出了不同的策略,高素均不置可否。
“这两座城池,朝阳城实力较弱。”范寻尺发言道,“不如由我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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