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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的查尔斯跟这位别扭怪客同行,穿过吵杂的街道。? 流氓走归走,嘴巴也不闲着,遮遮掩掩地讲解当地的民情:“别看这条街的名字取得好听,实际上人们的生活是很悲惨的。这里鱼龙混杂,没有你见不到人,只有你想不到的,只不过有些不愿公开真实身份,就像你。
“城里的帮派分子大多是从这走出来的,替权贵土豪们当‘马仔’,压迫剥削贫民窟乡亲的也是这帮人。人嘛,一有了利益,什么‘吃里扒外’、‘忘恩负义’的骂名,没几个在乎的。”
“道义放两旁,利益摆中间。”查尔斯留心不踩到脚下的秽物,“要是没有这些见利忘义的飞鹰走狗,贪官土豪们又哪里嚣张得起来。”
两人沿途聊谈,很快走到落脚的旅社。
“就是这里,走,我们上楼。”查尔斯领着无名烈走到一心他们的房间。房门换新的了,走廊的地板刚拖过,染血的墙壁也洗过了。没有房客报警,仿佛黎明前被杀的是一批猪。
王子礼貌性地敲了敲门,然后开门进去。此时,一脉、消逝二人已然动身赶赴阿斯玛,留下两尊人皮假象;房内仅剩两个活人:一心端坐椅子,看新摆的电视;司徒冠已经在品酒了。
查尔斯入房后,先撞见人皮假象。一心给他解释了原因。接着,大家各自介绍身份。查尔斯表明,要先除掉恶贯满盈的红灯堂堂主多尔骨,再前往都的第一电台。
一心回查尔斯的话:“一脉早料到殿下定会帮无名烈讨回公道,所以他临走之前留下话来,建议你们联合贫民窟居民,去红灯堂的各个场子捣乱,引出那些杂碎,好让无名烈干掉多尔骨报仇。”
“好主意,一脉果然足智多谋。”查尔斯挺满意这条计策。
司徒冠喝了一大口酒,道:“光在红灯堂的场子捣乱还不够,城里的那些贪官奸商也要整治一下才行。”
“这话中听。”无名烈抢过司徒冠手里的啤酒罐,喝光剩下的酒。感觉对味,他模仿角斗士扯烂外衣,继续说:“我和附近居民的关系一向不赖,因为我概不欺压贫民,更不许手下兄弟这么做。
“过去,我们堂口三不五时就要向这里的老人小孩提供援助,如果我去召集贫民,定能一呼百应。人数聚集多了,我就煽风点火,把他们分成数支小队,分别派往城内官员的家里和红灯堂看管的场子泼大粪。
“这样一来,保准能引来城内红灯堂的马仔还有警局里的那些个条子。然后,我再寻机干掉多尔骨。”
“泼粪?哈哈哈……”司徒冠笑着从桌上的袋子里取出一罐啤酒,递给无名烈。他略有耳闻对方过去的“英雄事迹”,似乎蛮欣赏这个市井流氓:“流氓明星的办法就是与众不同。行,就这么办。这酒就当我为你饯行,祝你马到成功。”
无名烈啪地拉开易拉罐的环扣,爽快接受,把啤酒一口干完,以表敬意。他以为扯衣服、喝啤酒很豪爽,从不关心别人用什么眼光看他。
“查尔斯殿下,”一心摸出口袋里一枚随身携带的徽章,交给查尔斯,“您带上我的警察徽章,到海格市警局找该局副局长包大人。
“他是我的至交好友,只要您跟他说明情况,他定会对即将生的抗争事件网开一面,不会为难大伙。殿下可顺便与他结交,将来他也许能帮上大忙。诚意使然,此事非得您亲自出面不可。”
一心明里托付警徽,暗里时不时地偷偷观察阿烈的表情动作,就像一脉当初看待司徒冠。不同的是,一脉把司徒当酒徒;一心怎么看,阿烈怎么像他过去抓过的成日游手好闲专逛牡丹街的二流子。两人素昧平生,他对这毛头小子难免心存疑虑?
早在昨晚一脉提及此人时,一心就在思考是否该相信他?等到阿烈进门,一心也没停止过察看。但其言行举止单纯而粗鲁,表现浑然天成,不带半点做作。这样的人,通常心机浅薄,野心就更谈不上了。因此,一心有意放手一搏,选择相信,相信他们死对头的干儿子。
简略的商议完毕,他们又谈及昨晚此地生的大小事情。无名烈大骂议员无良,查尔斯觉得“sJ”非常危险!然而,走到这一步,他俩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两人说干就干,并肩下楼,付诸行动。
王子打车奔往海格市警局;
阿烈则向旅社老板借来两个铁盆,站在门前手持双盆当铜钹,拼命敲打。等吸引来足够人潮,他大声囔囔:“街上的父老兄弟们,大家听好。俺是烈火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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