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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也告诉了两人,他的家乡住址一定会在海岸城市,因为一个人再喜欢生鲜干类小食品,也不可能在超市里搜罗得如此齐全,同时也告诉了有一些地理常识的人,只有秦元星那无尽的海洋里,才会盛产如此品类繁多的生鲜食品。
有酒有菜自然有了笑声。
虽然一开始李憨喝开杯酒得时候,有些不自然,一杯三两的酒,纯酿的高烈浓度,被他一口而尽,闭着嘴憋了好半天才张开,吸了一口长气,有些像红脸关公一样,略失豪爽的用真诚声音评价道“不好喝。”引发了两人开心的笑声。同时,三人都是年轻人,喝酒除了第一杯以外,剩下就是百无禁忌,图个快乐嘛,三人中年龄最小的就是常花,今年十九岁,最大的莫凡已经虚岁二十二了,而李憨正好在两人中间,二十岁,不过看着他的面相和身影,反而是属于最成熟的那一个人,尤其是身上淳朴的韵,让人不由自主的去亲近他,且他也不做作,有啥说啥,不懂得隐藏,在几杯酒以后,几乎就漂了,也把嘴中酒的味道,从苦,到难以下咽,最后…;变成了我还没有醉。
说道能喝酒,自然要属于常花,从小就懂酒,家里也是世代以酿酒而闻名的乡野世家,要不是这一代上边既有哥哥,又有姐姐,不然别说时当兵?就是上学,都如同伟人头顶冒出个问号,能是简单的问题吗?他还记得那年,是童年的时候,整个偏僻的山里,只住着三家人,东边就是他老常家的祖籍,西边是纳兰家的祖籍,而中间自然就是老莫家的土匪窝了,说来三家人也巧了,一家世代从政,一家世代从商,剩下的一家就是世代从军了,好像从来没有打破过这种规律。
可能常花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故事,虽然脸上昏态毕现,就如同苹果般,像个女人姿态,但他没有一点醉意,笑靥如花的说道:“狗子哥,小时候你可吹牛说自己,一定要打破老莫家世代当兵的例儿啊。”
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不过表情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你不还是当兵了吗?而我才打破了老常家的例儿了,牛掰不?
而你?
莫凡不置可否的一翻白眼,没有说什么,端起酒杯与有些醉了的李憨,碰了一下,一口而尽,正儿八经的叹道:“红颜一笑众生醉,小爷一笑,红颜何处去?腻味了,换换口味,来这里找一个军妹,就是我的使命。”
李憨拉拢着脑袋,伸出手晃晃悠悠的竖起拇指,赞道:“好诗!”
刚喝到兴点上的常花收起笑容,耳清目明的他,举着杯子停在胸前,腹诽道:“屁!”
诶呦呦,莫凡虽然喝酒还真不是人家酒小子的跟儿,但是想到从小跟着自己屁股后面,经常跑二十里以外的山区,去看人家小姑娘在小河里洗澡时,哪回不是脸蛋红的跟猴儿的屁股似的?虽然过后嘴里总是说着我不要去啦,我不要去啦,但叫了两声以后,就毫无矜持的屁癫癫跟在自己后边的小弟弟,没想到今天也学会了打击自己。他打了个酒嗝,问道:“怎么?十年不见,学会抹黑哥哥了?”
常花从嘴里切了一声,玩笑的问了一句,“对了,嫣然姐姐呢?我记得你小时候总是说长大了要娶她呢?”
娶当然要娶。只是莫凡没有说出口,脸上笑着,脑子里却出现了两道女人的身影。
一道霸气,大方——在那年他走进中国新都的生活记忆里,女人的声音总是频繁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一道清冷,高贵——童年的时光,太过于珍贵,又怎能敢忘。
莫凡喝了口酒,思绪收敛,看着两人都望着他,漫骂了一句,举起酒杯,三人再从新来过。
年轻人嘛,喝酒是无谓的。
畏在那些以酒来卖弄虚荣的人们,其实吧,拨开了她们华丽的外衣,也不过是撑着狼狈的身体,在强颜欢笑的说…;…;男人有罪!
两坛四斤酒,没有挡住年轻人的心,也许他们可能喜欢了酒后的畅所欲言。
要醉,要醉,醉了才知悲与欢。
也许有些人就算喝睡了,依然不会露出心声。
但这一刻…;…;莫凡用手狠狠的一拍桌子上,嘴里含糊不清的大声说道:“我要当最强大的兵!”
常花带着迷离的眼神,煞有其事的点点头,豪气的一挥手,说道:“等着,等到那天,我们一起打遍三国无敌手。”
第一次喝酒,李憨从醉态中仿佛清醒了很多,撑起趴在酒桌上的身体,懵懂的问道:“最强大的兵?是什么兵?”
说完倒下再睡。
莫凡恍惚像失去了枷锁,回到了新生,迈着蹒跚的步伐,张开双臂,在房间空旷的地方跑了一圈,嘴里喊道:“我要飞渡星河!”
飞渡星河喽!
好熟悉的声音。
恍惚中
画面回道曾经,那是一条山间小道上,三个幼龄的小小少年,可能小女孩要稍微大些,两个男孩一个虎头虎脑,一个含羞的秀气男童,嘴里焦急的喊道——等等我!
那时虎头虎脑的小少年,就是向着山上跑,双手张开,说过同样的声音。
他跑时张开双臂——我要做最强的兵,比我爸爸还要强!
他抱着挣扎的小女孩——嫣然姐,我要娶你!
他站在山顶——我要飞渡星河,成就永恒的传说。
有些面孔可以忘。
但有些声音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能脸会发热,过后也会握着拳头,做些幼稚举动。
但心中所想,要永远比故事还要永恒。
那就要做到。心要永久的发热。
————少年,都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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