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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东周落,诸侯旺,春秋始。
天子弱,诸侯王,战国时。
列国兼并,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争雄国七。
七者不过齐、楚、燕、韩、赵、魏、秦而已。
如今已是魏王圉二十九年。
这里是距离魏国都城大梁城最近的一处森林。一少年于丛林中穿梭,一路朝着树林深处行去,他的行动如流水般顺畅,若不细看难以想象这竟然是个尚未及冠的少年。
这少年姓名叶煜,已在这附近住了好些年,森林外层熟的更自己家一样,只是深处凶兽众多,今年来武艺小有所成后方敢进入。
叶煜虽只有舞象之年但已经练出了一副不错的身手,不过他学的可不止是空手的功夫,还有武器。
他身后背着一柄款式平常的青铜长剑,从一些细节中可以窥见这把剑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剑刃却依旧锋利。他的后腰横着一把做工粗简的铁制短环首刀,这款式和材料在当下都算是少见,大约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这把由寻常工匠打出来的刀着实算不上好看,细细看去还有些凹凸。
若是旁人这幅打扮,多半看起来是个凶恶不好惹的角色,但是他却不一样。
一身青衣翩翩而立,穿梭时带起一些花瓣和树叶,飘落在身上,远远看着他的身形就似女子般长身玉立,配上这样的场景更是美不胜收,而近看,便更是被那一副面容夺了目光,纵是注意到了他身后背着的凶器也不会有任何的胆怯和惊慌。
忽的,一阵风自耳畔吹过,叶煜眉头一皱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倾听。
习武之人五官敏锐,他从前只觉得那是话本中夸张了,心想就算真的敏锐也敏锐不到哪儿去,然而直至今日他也有了武艺傍身,方知晓当真是源自于生活。
“又有人出事了。”叶煜喃到,不做多想,当即改变了方向,顺着声源赶去。
尚未赶到地点,叶煜就听见来自林深处的野熊的吼声,脸色一变,脚下的速度更快。
脚上的速度快了,脑子转得也不慢,他已经开始计算着怎么从熊口下救人了。熊的体积是大,可是身形却也堪称灵活,而且攻击力高,持久战有点悬,最好是出其不意,然后一鼓作气了解了那熊。不然正面对上熊嘴熊爪,运气好点只伤到点胳膊,运气差点的一个人活生生地被咬断的事都有。
又向前行了百步,叶煜终于赶到了现场,匆匆扫了眼,见到是个红衣男子瘫坐在地,一只黑熊挥舞着大掌作势要拍下去。
他连忙从爬上一棵树,又找准时机从树桠跳下,准确地将短刀从后刺入那毫无防备的黑熊的脖子,他的武器算不上是削铁如泥,不过“狠准快”三个字足以弥补这一点了。
一击虽中,但是黑熊却没有立刻死去,作为森林一霸它挥着自己的熊掌胡乱抓着,显然那一击让它吃了不小的苦头,而在此时,早有准备的叶煜已然从他背上跳开,约两米高的黑熊怒吼一声,它的吼叫声并不尖锐,可是却足以震慑住常人。吼出了自己的痛苦过后,黑熊顾不得刚才的猎物了,满眼都是这个伤了它的人,发了狠似地向他袭去。
兔子急了尚能咬人,更何况这林中凶兽。
黑熊锐利的爪子在斑驳的光影下好似冒着寒光,看起来比叶煜身上粗糙武器锋利多了。
但是叶煜并没有半分胆怯,他借着地形和灵巧的身手躲开了来自黑熊的攻击。他有着很多与野兽搏斗的经验,故而与受伤的黑熊周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被抓到个衣角。
叶煜一边闪避,一边观察着黑熊,终于与他抓住黑熊一个疼痛分神的契机,再度贯彻“快准狠”三个字,将青铜剑刺入熊的心脏,接着也不等攻击生效,立刻脱手,双脚一踏,一个后翻,再退了好一段距离,堪堪喘息了几口气,恢复了点体力,又从靴间抽出一把巴掌大小的匕首,绕开了黑熊剧痛与恐惧之下毫无章法地挥爪,依次扎瞎了黑熊的双眼。
就算是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但是受到多处致命伤的黑熊仍旧成了强弩之末,这个庞然大物一下子倒在地上无法行动,它挣扎着试图起身与敌人决一死战,但可惜他只能张着一嘴尖牙空嚎,便是这样他也仍然怒吼了约一炷香了时间才没了声息。
和众多野兽打过照面的叶煜不敢大意,远远地试探几番,又补了几刀见它的确是死了,才彻底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将刀剑均收入鞘后,他回到最初与黑熊遇到的地方,看向之前被黑熊袭击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还算是相貌堂堂,身材稍微有些发福,虽是惊魂未定、发冠歪斜、瘫坐在地、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但也掩不了那通身的气派。他一身红衣华贵精致,不过这在几千年之后来的叶煜眼中,只能说是做工不错罢了,因而他只猜测这是个寻常富贵人家,大约还有些权势。
这人被野兽盯上,保不齐就是那耀眼的红衣的缘故,不顾魏国上崇尚火德,穿着红衣的人到处都是,他也说不了什么。
叶煜仔细地打量着他,注意到他身上只是有几处擦伤,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又对上那人目光,发现此人眼中并不全是惊慌,还有惊艳。
是的,惊艳。
这目光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但他十分厌恶。
叶煜此人无论是从心还是身都是纯汉子,怎奈何此生竟长了一副女子相。若是简单的男生女相也就罢了,偏偏他的相貌比普通女子更甚,到了能令天下大部分女子都感到自惭形秽的地步,如此一来,他怎么会不厌恶?
见多了便也习惯了,微微皱眉之后,他便无视了那人的目光,只是走到那人跟前蹲了下来,问道:“可是崴了脚?”他注意到此人右脚的样子有点不太对。
那人本来看到叶煜的面貌,心说自己活了四十余年第一次见到如此明艳动人、国色天香的女子,又值危机已经解除,不由得冒出了点小心思。
他其实不是什么好色之人,可是此人的颜色实乃生平罕见,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与英雄有救命之恩,他那点子喜爱便混杂着恩情涌了上来。
不过当目光从眼前之人的脸上往下巡视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标志着男儿身份的喉结,顿时犹如一泼冷水兜头而下,他难以置信地多看了几眼,好似确认一样,仍不得循着做假的地方,方堪堪回神,应道,“寡、我本是出猎,却与卫卒离散,又从惊马上摔下,右脚受伤,不能行动,兵器失落,方才被恶兽袭击时难以反抗,多谢少侠相救!”
叶煜点点头,看了看他受伤的脚,伸手摸往伤处,听着一声猝不及防的抽气声,心中有了判断。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滚长这么大,多少会点医术皮毛,别的不敢说,这方面恰是他了解的,“没摔断,只是崴了,回去找个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卫卒应该在外面吧?”
“必然是在的,只是我迷了路一时寻不着方向。”
叶煜问了来路,那人答是从大梁的方向来的,对此叶煜也早有所料,此等富贵人,又在此处,多半是从都城来的,就算不是,也多半是奔着都城而去的。
“我带你出去。”叶煜本想背他出去,但是他只有十六岁,纵然小有武功,也背不起一个年龄是自己两倍多,身上还挂着不少贵“重”配件的中年人,便只能搀扶着了。
也有着一双能令手控尖叫的手,手指修长却不过分,不会看起来瘦的只剩骨头,但也不似大部分男性那般。他手上的皮肤更是白皙顺滑,若不是掌心有些茧子为证,倒真像是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那人碰着了这样一双手,纵使知道了叶煜是男子,也还是忍不住多摸了摸。
遭了掐油的叶煜面色微沉,真想一抽袖子走了不理,却还是念及这是个伤患,心中默念几声忍耐,接着换了搀扶的姿势继续前行,让那人再摸不着他的手。
两人走了小半个时辰,叶煜挑的都是安全的近路,一路走来也只看到了一窝野兔,还有些树上的小动物,不过没有马蹄印,两人只能估摸着走。
就这样,他们总算是走出了林子,看到了这人口中的卫卒。
那是一群身着皮甲的魏国士兵,前排士兵手里拿着一人高的铜戈,听到林中有响动,一个个提高了警惕,朝着声源处一副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直到看到来人才露出喜色,激动不已地看着叶煜边上的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着铜制盔甲的人在几步外咣咚一声跪下,摘下头上的胄伏着身子请罪道:“臣等护驾不利,请王上赎罪。”紧接着周围的人全都跪了下来。
叶煜被这等转折惊得愣在原地,方才反应过来自己救的不是普通的富贵人,而是现任魏国的王,姬圉。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连忙松开手,避开了面前一片人的跪拜。
没了搀扶的魏王晃了晃,自己站稳了身形,余光看了一眼叶煜,眼中有些失落,面上却只是平淡地念了一声,“起。”
众人便站了起来,几个内侍也急忙围了上来,代替叶煜搀扶着魏王。
请完罪,带头的将军样的人已经是满头细汗,他自是注意到了魏王的伤,心中发虚。他打量了叶煜几眼,见他面若好女,因是粗看,一时也摸不准性别,但他却是知道的,大约就是此人救了魏王,也算是间接救了他,故而,他问道:“王上,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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