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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些丫鬟婆子,走出林子,以免打扰主子的好事。
紫叶和春梅是一块在雪地里并行,一边,两个人虽然都不说话,低着头看着路面,却俨然都掩盖不住底下的那层兴奋。
来了。来了,她们的男主子,终于来了。
天知道。之前发生那么多事的时候,她们的心口可真的都悬着。虽然女主子很可靠,可终究,比不上有朱隶在。
“感觉,少奶奶不说,但是,一直在想王爷呢。在付亲王府的时候,好几次,我都看见了,少奶奶手里拽着王爷写给少奶奶的那封信。”紫叶有模有样地描述着,也只有在李敏不在,朱隶也回来的情况下,敢这么说。
春梅点着头:“少奶奶再怎样,都是个女人。家里有个男人在,还是不一样的。”
紫叶一听她这话,不由又嘲笑起她:“怎么,是不是想起孟旗主了?话说,姐姐,你还是快点家里有个男人吧。”
“你这个死丫头,嘴巴长那么贱干嘛!”春梅恼羞着脸,拿起拳头去捶打她。
紫叶咯吱咯吱地笑着,一路跑一路讨饶。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出到了林子外,看见了外面在把马拴起来的男人们。
紫叶首先兴奋地喊了一声:“二哥!”
胡二哥听见声音转过头,见着她,答:“妹子!”
兄妹俩阔别半个多月见面,特别兴奋,特别高兴。不会儿,两个人互相牵着手,像小朋友在原地绕起了圈圈。
春梅在旁边看着,都有点傻眼,以前都不知道胡家兄妹是这样表达感情的。
另一边,马儿的一声嘶叫,把她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只见有个士兵走过去帮刚到的军官牵拉缰绳。骑在马上的孟浩明,把手里的缰绳甩开以后,飞身下了马。
骑马过来的时候,他远远是已经看见她了。见着她和其他人是边笑边跑。她的笑声,在冷风中,犹如一串铃铛似的,那样悦耳动听。吹开了他眼前的风雪,感觉是望到了明媚的阳光,那样的靓丽。
“孟旗主。”由于他骑着马都快骑到她跟前来了,避开也避开不过,春梅只好原地不动,先行了屈膝礼。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好像骑着马过来就是为了来找她一样,站定在了她面前,两只眼珠俯视她微垂的脸蛋儿。只见她的脸,红扑扑的好像一个要被人咬的大苹果。
“几天没见,感觉你好像有些变了。”
想也没有想过,他居然在他口里对她吐出是这样一句话。春梅整个儿愣了,怔了,心头甚至突然揪了一下,原来自己这么在意他对她的看法吗?
“奴婢,奴婢——”春梅的嘴唇像是努力地挤出字眼说,“奴婢从来都是那个样,不知道,孟旗主这个话是什么含义?”
“以前,你都看见我就避开我。现在,好像不会这么做了。”
春梅感觉自己的脸,突然间就烧了,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怎么觉得自己是突然间中了他的套。有些羞愤地抬起头时,却见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戏弄她之后得逞得瑟的表情,是那样的平静,好像说的都是正经的话儿没有一点谎言,他那双眼睛,是那样的深,她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么深,直深得仿佛把她的魂勾进去了似的。
猛的,她往后趔趄了半步。担心她跌倒,他两只手伸过去把她后背扶住,低声说:“小心点——”
春梅只觉得,他的手碰触到的地方,都像要融化了似的。吓得她忽然挣开了他的手,退后两步,喘着气道:“奴婢,奴婢这有事要做。”
“没关系。”孟浩明道,“我来,只是想和你说句话。路上,我和王爷说了,说等回到北燕以后,由王爷和王妃做主,我会请媒人过来,一切礼节都不会有半点疏忽,正正经经地把你用轿子抬进王爷给我的府里。你要是有什么要求,说吧。”
春梅仰起的脑袋看着他,好像良久都找不到话。
见她这个样,孟浩明心知她是内心里挺喜欢他的,走过去,趁她还愣着,牵起她一只手,从袖管里掏出了个银镯子,给她的手腕轻轻戴上。
远处,喜鹊在听说发生动静以后走来打听情况时,见着这一幕,一口气差点吸不上来,整个眼前都黑了。
混蛋!死丫头!抢她的男人?怎么可以抢她先看中的男人?!
尚姑姑那边,在听说李敏找到平安无事只是在哪儿躲着洗澡以后,心头一颗大石头才落了地上。接着,听着大山里,那个奇怪的雷声,却是不会儿传来一两声的样子,怎么听,都觉得心里头慌慌的,让人拨凉拨凉的。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军营里,驻军的部队,国王的亲卫军,在皇太子的指挥下,扎起了有序的帐篷,准备吃晚饭的篝火也升了起来。万事具备的时候,南边刮来了一阵风。紧接,马蹄声由远而近,是由山坳里的小路从山间中出现了一支骑兵。
队伍里插着的金纹黑旗,格外醒目,为天下独一无二的标志。
尚姑姑是之前一直有听说护国公要来,但是,当真的出现护国公的队伍的时候,心头还是炸了一下,受了惊吓。感觉,这个护国公的军队在哪里出现都好,都是能引起一阵可怕的飓风。
高治站在军营里,同样听见了大山里的动静,眺望那远处到来的客人。他的身边站着的有军队的指挥官,也有伴随国王出行的几个文武大臣。
对于北燕朱隶的大名,这些人都早已听说过,很清楚朱隶的名字,是大地上如雷贯耳的一颗黑星。
有人曾经说,朱隶之所以很出名,被称作了夜叉,都是因为朱隶的命很黑,叫做命中带煞。想朱隶一家,祖上都死的早。父亲也是死的早。朱隶早早继承护国公府,可以说是,在很多人原本的想象中,几乎是一只要被万历爷伸出手指就可以捏死的蚂蚁。
偏偏,朱隶这么多年,都好好地活下来了。到了今时今日,能和皇帝分庭抗礼,这种本事,令天下英雄都震撼于心。为当之无愧的枭雄。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让他小时候听说了其故事以后,一直有所敬畏的一个男人。高治眯着细微的深沉的黑眼睛,看着那出现的队伍里面,带队的人,不是朱隶,是被称之为朱隶的第一谋士,天下独一无二的鬼才——公孙良生。
有个人,便是在高治耳边耳语道:“貌似,隶王被国王先请了去了。”
高治眉头不由一紧一松。想他这个爹,以前昏迷躺在床上良久,骗着他们几个儿子自称懦弱,恢复神智以后的什么举动,都令人大开眼界。
世上大概最坑爹的,莫过于爹坑亲儿子的事了。
高治那口不由自主的叹气声,不得有了些李敏叹气的同样味道。
真不知道怎么说他们这个爹好了。
高卓坐在国王的帐篷里,左边和着是打坐的莲生,嘴角处,好像有一丝埋怨的口气说:“国王,你这是要让她回去了吗?”
两只手指夹起一只青花瓷杯,高贞是品闻起了高山中的茶香,听见三儿子这话儿,几乎无动于衷地问:“怎么?你不是很讨厌她吗?她回去,你应该最高兴。”
高卓一听这话,明显气歪了嘴:“我什么时候说我讨厌她了?”
“你给她的马下过毒。并且,朕听顺武说了,本来你愚蠢到想在她饭里直接下毒。”
“我这是试探她,不是真给她下毒,在说,不是没有下成吗?”高卓别扭地对老爹说着,“而且,国王你说过了。一家人现在在一起,要摈弃前嫌。”
莲生听到这话,睁开眼瞧了他一下。
“你现在喜欢她了,不喜欢她走了?”高贞说这话,好像不是和三儿子说的,是和二儿子,以及走到他帐篷外的大儿子说的那样,说,“喜欢不喜欢都好。她是嫁给隶王的人,她的家在北燕了。所以,她终得回去的。”
“那又怎么样?”高卓说,“我们可以留她在住一段时间,分明可以的,国王。”
耳听高卓这话完全像个小屁孩耍起了撒娇。莲生别过脸,要是可以,他倒也想像高卓这样撒撒娇耍耍赖。
高治掀开了帐幕直接走了进来,对着国王说:“公孙良生来了。隶王不在。”
“隶王等会儿就来。”高贞接着,好像知道大儿子是故意岔开这个话题,接着原有的话题说,“她现在有孩子了,不一样了。所以,即便她出嫁后,本来可以回娘家住一阵,但是,有孩子,而且,要临盆,肯定是不能的。”
三个皇子为此各种各样的表情,皱眉头,嘘声的。
高卓不理解地嚷了下:“怎么有孩子就叫做不一样?”
“你这是还小。根本不知道女人生孩子是什么样子的。”高贞教育年纪最小的儿子,“你两个兄长,应该看见过你娘,熹妃生你的场景。”
说到熹妃生高卓的时候,高治和莲生肯定都是知道的。他们两个,那会儿的年纪,也足以懂一些事了。只知道,熹妃这个人固然做的事很遭人可恨,但最可恨的,莫过于,那个时候要生高卓的时候,因为太医之前都说她很可能难产,熹妃居然想着不要这个孩子了。
这件秘密,熹妃肯定不会和高卓说。现在,高贞和高治等,也不会和高卓说。熹妃已死,算是盖棺定论了。
高贞于是一转话头,道:“你娘生你艰难。你两个皇兄的亲娘,生第三个孩子时去世的,你不是不知道。”
高卓一愣,偷偷地抬起眼睛,但是,不太敢去看高治和莲生的脸,整个脑袋垂了下去,一声不吭了。
这边,绷着脸的高治说:“大明的大夫,也不是国王和我们想象之中的那么高明。”
高贞手里捧着茶:“关于这点,等会儿朕会和隶王说清楚。但是,这个孩子不仅是朕的外孙,同时是隶王的第一孩子。朕不信他会无动于衷。”
帐篷外面,不会儿传来声音道,说是朱隶来了。
从路上踩着雪地的脚步声传来,帐篷里的人,都可以听出走来的那个男人,迈着的是标准的军步。都说,护国公是一出生,在军营里打滚长大的,天生为军人,看来,是没有口误。
齐公公把帷幕掀起来,朱隶一个人穿过了门进到里面。
他深沉如海的眼睛,瞬间掠过帐篷里的人,接着,在高贞那儿顿了一下,迈前两步道:“本王有幸参见到高卑国的国王。”
既然是自己的女婿,高贞一点都不客气,说:“赐座。”
高卓拧着嘴角想:怎么,国王不给朱隶下马威?国王之前,不是给朱璃下马威了吗?
帐篷里学的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席地而坐。地上铺的是厚实的羊毛毯子,烧着火旺的炉子。
朱隶在一个金黄色的软垫上坐了下来,与高贞面对面。
高贞嘴角像是噙着抹笑意,对他说:“这里都是一家子。”
朱隶含头。眼角再次掠过帐篷里那几个皇子。这几个人,其实他之前都已经见过了。该打量,都在之前打量过了。反倒是他面前的这位高卑国国王,由于长年卧病在床,在外界看来是莫名神秘的一个人。让人心里头都不禁要打起最高的警惕。
他面前的高贞,墨发如云,束着镶金龙冠,眉目清隽如流,一双丹凤眸子号称举世无双,光彩熠熠,让人无法直面睹视,直接要让人低下脑袋俯首称臣。
是个才华横溢,智慧堪比文曲星的君王。
高贞同样在打量,这个自己女儿选中的男子。
只见其相貌英俊潇洒,一表人才,举止之间,贵气十足,端的十足气势。
在其斯文之间,是不容忽视的一股霸气,收敛在剑锋一样的眉棱骨中,很好地藏匿着。这是最令人感到可怕的一点。
高贞不由地眸子中一紧,宛如有什么流光要迸出一样,是想,如果自己的太子,能有眼前这个男人的收放自如,似乎早就能成事了,不需用到他亲自出马来对付闻良辅。
这个城府,这种历练,这种如大海一样浩瀚的沉稳,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轻易学来的。即便是他高贞,怕也只能对其自叹不如。只能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倘若不是朱隶从小就遭受到了一系列非人的考验,恐怕也锻就不了北燕这个夜叉的传说。
“朕自小失落敏儿这颗明珠许久,所以,对其很是心疼。敏儿回到朕身边以后,朕可以看出,敏儿受到了隶王很好的照顾。”
岳丈大人的客气和夸奖,让朱隶严肃着脸,作答道:“拙荆前往高卑的时候,本王曾经做过最坏的打算,怕她是无功而返。本王不怕别的,只怕她见不到想见的亲人,心里的疑问未解,再遭遇到什么事的话,心中曾经受到过的伤害更大。国王应该知道,她自小在尚书府里,唯有老太太在近来才真心对待她好一些。”
高贞面色沉冷,温和的嗓音忽然变得寒风彻骨的冰冷,说:“那些欺负过她的人,朕当然是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本王也是这么想的。她既是嫁给我朱隶为妻,从此就是我的家人。”说完这句话,朱隶伸手接过齐公公拿来的茶,低头喝了起来。
高贞眯着的眼睛,几乎是一丝不苟地审视起他。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好胆量。是他至今见过的最有胆量的。朱隶刚才说什么了,他的家人,首先是他朱隶的家人了。也就是说,如果他高贞管的不好,底下自己哪些人欺负了李敏,他朱隶不会管是不是妻子的娘家人,照打不误。
这种直率的性格,如果说是护国公府男人的本性的话,他高贞喜欢。
“这个你尽管放心。”高贞手掌心轻轻拍着盘坐的两条大腿,道,“她皇奶奶,如今都喜欢她喜欢到不得了。说要把她召进宫里,教她所有高卑国的礼俗。当然,这得等到她生产以后。如果北燕不太合适的话——”
“她是本王的家人,发妻,自然要回护国公府生产的。”朱隶打断对方的话。
听到这里,高卓都不免有些着急起来。不要以为他们不知道,护国公府不是还有一个尤氏吗?
可是,高贞似乎并没有打算提起尤氏的问题,只是点了点头:“她生产的时候,如果有你在她身边,那是最好不过的。这点我是过来人。”
“国王是担心她生产的事吗?”
“是。”没想到高贞回答的还挺爽快,坦言道,“朕提起这个事的话,真是难免会愧疚于孩子。说是,她虚弱的体质,都是朕传下来的。”
这点,俨然朱隶都没来得及听李敏亲口说。朱隶沉着眉,也不知道这话是不是安慰老丈人,道:“敏儿是天下第一名医。她都能把国王没人能治好的病,给治好了。国王该信任她。”
“朕想的也是如此。所以找你来,一方面想会会你,另一方面,是想,把这边的事先解决了,也好让她安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