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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很扭捏:“何必呢,我知道你们今天多半没吃东西,像我这种吃饱了的男人要是再跟你们炫耀我今天吃了什么,我的良心会深深地鄙视我自己,以后我就再也不能跟你一起快乐的玩耍了。”
“滚,你说不说?”林少都动手了,他揪住了大奔的衣领。
大奔威武不能屈,淡然道:“好吧,我说,我跟她吃麦当劳了。”
林少当场抓狂了:“尼玛吃顿麦当劳也算炫富?”
我想了想说:“怎么就不算炫富了?跟我们这些啃泡面的贫困青年相比,他这种吃麦当劳的人简直就富得流油了。”
林少也想了想,说:“有道理。”
小风也沉思了片刻:“说的也是。”
大奔很骚包的撩了撩额前的头发,根本就不搭理我们了。
几秒钟之后,他的发型彻底乱了,像他这种脱离了群众的炫富的男人,必然要承受人民群众的怒火。我们群殴了大奔一顿,心里总算平衡了。
在那个过程中,大奔一边反抗一边转移我们注意力:“别动手啊,缴枪不杀,缴枪不杀,我有投名状,我还有东西没拿出来呢!”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那个夜晚,大奔在他背包里掏啊掏,掏出了八袋方便面,那个年代流行的一块钱一包的统一方便面。
我问他:“你不是没借钱吗,泡面哪来的?”
大奔说:“临走的时候我厚着脸皮跟她说,我没钱坐车了,她给了我十块。我用了两块钱坐公交回来,剩下八块全给你们买泡面了。”
他话说完,寝室里突然就安静下来了。
过了很久,林少骂了一句:“妈的,你的尊严就值十块钱。”
说这话的时候林少带着浓重的鼻音,好像在哭。
小风什么都没说,溜到厕所里嘘嘘去了。
我陷入了回忆中,记忆里全是有关大奔的往事,大奔偶尔会做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傻事,而其中一些傻事,总让我莫名其妙的想哭。
那晚气氛变得很死寂,大奔终于风骚不起来了,他说:“哥几个别这样啊,我错了还不行吗?要不这样,下次吃霸王餐,我来断后!”
他肯定没想到,过了十一年,我们终于把这事儿想起来了。
估摸着大奔自己也想起了当年的承诺,他惶恐了:“这种旧事重提的跨度也太大了吧?我刚从吃的很饱,你们也饱了吧?大家都不小了,不要再去做那种热血青年才做的傻事了,没意思。”
林少说:“我觉得挺有意思。”
小风说:“我觉得我还能再吃点。”
我说:“没关系,吃不完还可以打包。”
大奔哭了:“你们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我们都没回答他,好像都默认了。
有本书里说,成长的代价就是把良心一半给狗吃掉,另一半小心隐藏起来。
无论大奔如何反抗,我们都铁了心,今晚一定要去再吃顿霸王餐。
这上天给我一千个假设,我也想不到,一顿霸王餐会吃得那么伤感。
我们找了个适合逃逸的路边烧烤摊,其实大家之前吃火锅都吃得很胀了,根本吃不下去烧烤,只能闲着蛋疼扯闲篇。大奔做出了断后的决定,大家都放过了他,然后就把话题扯到我身上了。
当时林少问我:“最近还在写东西吗?”
我说:“从昨晚开始,又在写了。”
林少忽然问了个很奇怪的问题:“你写了那么多年,哪一年才会写到我?”
我直接被问懵了,我想过写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可是没想过写身边的朋友。
趁着我在发蒙,大奔跟着起哄:“你写了那么多故事,啥时候才会写到我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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