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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两人办喜宴的事情,在平乐镇却是这样传的:南絮以前家里穷,但两人从小订了亲,虽然有很多人觊觎自家夫人的美貌,但夫人只喜欢南絮一个,情比金坚,两家父母又早逝,便只在族中长老面前拜了天地,如今家里宽裕了,就想着要再办一场婚礼,不委屈自家娘子。
此事在平乐镇,甚至再更远的地方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影响,那就是找相公一个要找像南絮这样的,人长得好看,对自家娘子又好,日子早晚会好过起来,只要耐得住苦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传奇性的一件事就是,三年间,有个落魄的书生,在他一文不名穷困潦倒的时候,富家小姐不离不弃,困厄时送汤,天寒时送衣,等又一个三年过去书生终于金榜题名,两人有情人终成眷属,书生有感于小姐对他的一番情意,终身只娶小姐一人。
这都是后话了,原本是为了过上平静的日子,说上一个合适的理由,没想到竟然成就了很多佳话。
白寻笑的乐得不支,指着南絮道,“就你还穷?还要找你这样的?也就我能受得了折腾。”最后总是笑得喘不过气,吓得南絮连话都是不敢反驳。
等到六月初十,提前六天开始准备,老张家带上自己老伴还有儿子,加上邻居老李夫妇两人,南絮又提前跟镇上好来酒楼的掌柜打了招呼,请了酒楼里的厨师帮忙到府上掌勺。
六月十六头一天六月十五晚上,就开始做席面,本来就请附近几户邻居,结果没想到整个镇上的老老少少,都多多少少送了贺礼,于是便干脆一起请了。
二十来人的席面改成了百十多人,红木桌子摆了快二十张,前院里差点都摆不下了。
十五傍晚,白寻和南絮最后一次在屋里试衣裳
到了这里,白寻心里琢磨着,可终于给把这人给养回来了,看着整个人也不那么瘦得可怜了。
但是想着想着,又转念,为啥管他养不养胖,明明该是他养自己才对。
南絮虽说胖了,可囍服一上身,大小宽窄实打实的合适,简直可以说是不差分毫,金色的龙凤,脚踏祥云,昂首挺姿,俊傲逼人。
白寻拿出一颗玉质通透鹅卵大小的玉珠,仔细的帮南絮镶在发冠上。
南絮一把握住白寻双手,带进自己怀里紧紧抱住,心中温情如水,他想说一句我爱你,都觉得浅薄,唯有这么抱着,永远不离不弃。
等白寻穿好衣服,便是已经看惯她容貌的南絮也眼前一亮
大红的衣衫更衬的白寻肤如凝脂、眼如点墨,仔细看,仿佛耳朵都红了,小巧的耳垂泛着透明的红润光泽,腰腹处被宽大的下摆遮着,只显露出纤细的腰部曲线。
南絮越看越喜欢,真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两人衣服试好了,就等着第二天拜堂成亲了。
两进的院子,前院后院,大门小门,还有十几个窗户上,走廊的柱子上全部贴上了大红的囍字,大门前挂了两串红灯笼,每个灯笼上都用金色的粉描了大大的囍,王厨娘还有她的女儿各得了一身水红色的衣衫,小姑娘跟着乐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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