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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泥浆,脏兮兮的。
等到它休息一会后,我拍了拍它的脑袋:“老伙计,跟我走。”
野马当然听不懂我的话,却低下头表示臣服,缓慢地踱着马蹄跟在我身后。
我们返回了先前的小溪边,正见到童雪在和一匹强健的野马激烈搏斗。
不仅如此,其他几匹野马也不时掺和,撅起马蹄子就往她身上踹。
我看向身后的头马,它没有丝毫阻止的举动,甚至还鬼精鬼精地打量着一旁。
我哭笑不得,看它这架势,应该是被打怕了想要溜。
毕竟让它畏惧,用武力就可以办到。但要让它认我为主,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到的。
就和乡下养狗一样。狗对主人忠诚,从来不是因为棍棒相加,而是朝夕相处的感情,以及住宿和喂养之恩。
所幸童雪应付起来倒是游刃有余,毕竟野马最引以为傲的是速度,而不是战斗力。
我将头马带到溪边,想让它喝点水漱下口。但它并不愿低下头去喝水,总不能强按马头吧?
我叹息一声,捧了冰凉的溪水,为它洗漱口鼻。
头马有点受惊,向后退开一步,但最终还是接受了我的好意。
因为它自己无法洗刷口鼻,鼻腔中满是泥尘。我忍着恶心,将它的口鼻清洁干净。很快,它便舒服地嘶鸣一声,一甩长长的马尾。
我在溪边采了一把紫苜蓿,喂到它嘴里咀嚼着。
我拍了拍它的脑袋,头马大刺刺地向野马们嘶鸣一声,它们立即停下了攻击举动。
童雪趁此翻身爬上那匹强健野马的背。
“老伙计,跟我走吧,不会亏待你的。”我抚摸着头马颈上的鬃毛。
它没有任何反应。
我翻身爬到它背上,头马没有挣扎。
我知道,我和它取得了最基本和初步的信任。棍棒加蜜枣大法,对大部分哺乳类动物都是适用的。
尽管过程周折,但最后我和童雪仍是骑着两匹野马,继续出发。
转头望去,那一群野马默默注视着这边。
不知道他们的目光中,是否含有泪水?
“架。”我轻轻一夹马背,驱使着头马前进。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黑。
我想像童阳对待小花一样,把它照顾好。
薄雾散去,马蹄踏过柔韧的草茎,一路北上。
我和童雪的学习适应能力很强,虽然没有马鞍、马鞭等东西,但骑术仍是进步得飞快。
因为有了代步坐骑,这一去的速度很快,便踏入了北方丛林边缘地带。
我和童雪翻身下马,找了处水洼,让两匹马饮水。
“我们可以做一套马具。”童雪看向两匹马,显然对先前骑马驰骋的感觉很满意。
我摇头,拒绝道:“野马应该有野性,你这样束缚它会和向家马退化的。”
想让它们实心实意办事,那就要和它们培养感情,让它们把你当成家人。
想到小花的忠诚,我便感到心头一紧。
马的味觉并不好,所以对食物其实不挑剔。但有我在,它们还是能吃得不错。
北方丛林的土壤肥沃湿润,各式各样的草本植物都非常丰富。
我很快便找到乡下经常用来喂家禽家畜的一种牧草,皇竹草。两匹马吃得很满足,懒洋洋地跟在我们身后。
人和马一样,都是需要休息的。
古时候八百里加急,纵使有驿站换马,也有太多跑死马的例子。
它们在驿卒的驱赶下,连跑死也不会停下脚步,可见其忠诚。
我和童雪走在前头,没有马缰,两匹野马也跟在我们身后。
这让我心头松了口气,它们未曾调头就跑,就是个好消息。
进入北方丛林后,我和童雪异常小心,注意着任何蛛丝马迹。
让我觉得不安的,不是没有任何发现。
而是发现太多了!
生火的痕迹,穿鞋的人类脚印、不穿鞋的人类脚印、狼人的足迹、野兽的足迹,短短时间我们都见了个遍。
“这尼玛什么情况?”童雪皱眉,不解。
照理说,北方丛林应该是险象环生,人类很难生存才对啊。
我心中一动,开口道:“还记得先前和狼人和睦相处的陈宇吗?”
童雪立即了然,面色凛冽:“你是说,他们有人掌握了和狼人和睦相处的办法?”
“恐怕是的。”虽然有和狼人和睦相处的可能,但我却苦笑一声。
这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就像大多数猛兽,能和它们和睦相处的生物,只有同类。
狼人的朋友,应该也只有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