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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零点零二元也许可以买一份稀饭,甚至一个馒头,但是现在,恐怕连一勺稀饭也买不到了。买这样的旧书,仿佛还能勾起我对日常生活的回忆,也就更加喜欢来这个旧书摊了。当然大多数时候都选不出我喜欢的东西。至今为止除了辛格的短篇小说集,在这个书摊上买的还有《天使,望故乡》。
汪华不喜欢我买旧书,嫌它脏。她在医院当医生,收入又高又稳定,慢慢养成了对便宜的东西不屑一顾的毛病。有一次我开玩笑说她是被金钱蒙住了眼睛,因此看不见这些东西的价值,她生气了,两天不理我。
摊主仍然是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随便翻了一下,一半是新书,但全是盗版,旧书中旧杂志又占了一半。好像是旧书已经被他卖光了,只好卖盗版书了。我一本也没选上,可想到汪华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出来,便随意地要了一本《飞碟探索》,五毛钱,用它消遣时间比站在医院门口傻等好。
拿着杂志又到汪华的办公室问了一下,其他医生都下班了,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在,刚才我没看见她,说明她是刚来上班的。她不知道我来过,便把汪华在干什么又说了一遍,还细心地用汪华的杯子给我倒水。她似乎本想坐下来陪我谈点什么,可护士叫她,她便抱歉地出去了。
很好,我对无话找话说本来就没有兴趣。或者说,在这方面有点弱智。
那个值班医生来办公室取东西,顺便问了我一句现在在什么地方找矿。我告诉她,在黔西南一个叫拉弯的地方。她哦了一声,做出惊讶的样子。她根本就不知道拉弯在什么地方,是个什么样子。但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这么惊讶一下,因为地质队工作的地方很远,都很偏僻。
汪华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把一本旧杂志翻遍了。我笑着喊了一声“小华”。汪华拿起我面前的杯子,也就是她的杯子,狠狠喝了一口,然后才向我点点头,“哎呀,累死我了。”她的头上还戴着绿颜色的手术帽,头发全部扎在帽子里,额头因此又光又亮,让人觉得有点严肃,也有点傻,我差一点笑出声来。她说她还要向值班医生交代一下,然后才能和我走。我叫她去忙,我等。
汪华换成一身浅黄色的连衣裙,腰上扎了一根细细的带子,头发也披散下来。一想到这就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心便激动得怦怦跳。但在医院里我不敢碰她,她似乎也是如此,走得很快。直到走出医院大门,她才慢下来,主动和我手拉手。走了没多远,我揽住她的腰,她则顺从地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么急着把我叫回来。她说当然有事,但现在不想说。我说:“不会是因为想我了吧?”她说:“要是天天下班都能这么靠着你就好了。”我把她往我身上紧了紧,以示我很希望这样,但我无能为力,只能在一起的时候把她搂紧点。可没走几步,我就坚持不住了。其实我的手已经软得有些受不了啦,但我不想放开,我不停地鼓励自己:坚持,坚持,再坚持。她的头也在刚刚说完那句话就没靠在我肩上了,老那么靠着肯定很难受。而我的大脑,不时还要在代敏描述的时空里飞翔。宇宙有春夏秋冬,地球也有,不光是一年中有,一月中有,一天中也有。那么人呢?人的生命,生命中的爱情,爱情中的感受,感受中的所有瞬间……汪华的宿舍在医院对面,我们走的距离并不远。走到她的宿舍下面,下雨了,不大,我们冒着雨买了些菜回去。
吃饭的时候,我再次问汪华出了什么事。她说,没出什么事,她不想在医院工作了,在医院工作太累了,她想换个地方。
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就不大好受,因为我没有能力帮她调动工作,我如果有,我也用不着跑野外了,早就在城里工作了。作为一个男人,我常常梦想自己有非凡的能力,自己所爱的女人想要什么就可以给她什么。我问她想到什么单位去工作,她说什么单位都行,只要不是医院。我说,那什么单位好呢。其实什么单位我也办不了,哪怕她愿意到环保局去当环卫工人,我也没办法把她调过去。我告诉她,我先打听吧,看有没有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