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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问题。在这天下到处饥荒的时代,有得吃已经万幸,热不热乎军卒们从不介意。
一万余军卒伐木,三千木匠日夜赶工,配合之下,到第三日拂晓,三百架十丈云梯便制作完成。所有伙夫开始生火造饭。大碗干饭冒尖了装,上面淋了一层肉汁,配上两片大肥肉和几片菜干,便是极好的战饭。这一顿,所有人都吃得饱饱的,这便是规矩。谁也不知道下一顿还有没有命吃。
“举旗!拔营!全军疾行三十里!中军压阵,前军突进扫清一切阻隔,务必在中军抵达前,离宜都十里外建立阵脚!”
帅帐内吕布一声令下,诸将应诺,而后全军整装开始拔营。
吴懿亲率前军两千血旗军三千民兵,其中五百骑,其余皆为步兵,当先一步朝着宜都扑了过去。
六十里的距离不近,吴懿要做的就是为大军扫清前路,并且在宜都城外十里处构建一道防线,迎接大军到来。这个时间必须要在正午之前完成。
宜都城,从守将到治下百姓,从没想到威胁会从自己的西面而来。因为在他们看来,西面就是一群山匪盘踞益州而已。自己的主公可是八骏之一的刘表,自己这边没打过去就算给面子了,对面还敢来?
所以,宜都从来都是将警戒放在北面,以防曹操。
不过,当在城墙上值守的军士居高眺望,发现远处扬起一片尘烟,到这时候宜都的守军才意识到不妙。连忙收拢百姓,同时关闭城门并且吹响号角,这一切做完,已经可以远远的看到一面血红斑驳的无字大旗出现在了视野里!
是血旗军!来袭的是血旗军!?他们疯了吗?
不管血旗军疯没疯,反正人家气势汹汹的来了,宜都城的守军总不能坐以待毙吧?而且他们还真就没把血旗军放在眼里。从上到下的口吻倒是:大家伙卖力点,这是山匪跑来给咱们送军功的!
不等防御体系全部架起势来,城门再次打开,城中八百骑兵悉数冲出,准备给城外十里处便停下的血旗军打个招呼,算是探探底细。甚至抱着一旦有机可乘就将敌冲垮的打算。毕竟嘛,他们可是正规军,一群山匪懂什么战阵?能拿下四川,全是刘璋昏庸,换成他们去只会更简单。
看到冲出城来八百宜都守军,前军将领吴懿挥了挥手,让手下抽出三百骑兵迎战,然后就根本看都懒得看,抓紧时间督促麾下步兵建立临时营寨,以备中军前来听用。
比起杀来的宜都城骑兵,血旗军只派出了三百骑迎战。双方在城外六里之处遭遇。结果,没什么结果。不到半小时,宜都城跑来的八百骑就全送了人头,被当成功勋割下系在血旗军的马鞍后面,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本来嘛,能在血旗军里当骑兵的人,谁不是喝了四五次神水的精锐?坐下战马都是喝过神水,两两组合在一起,跟凶兽都没区别。宜都城的骑兵碰上,不被碾压还能怎么样?这是完完全全的硬实力的差距鸿沟,没道理好讲的。
八百骑兵,出城六里,一个都被逃回来,战损比八百比零。如此血腥的结果直接扇了方才还信心满满的守军好几个耳光。这时候他们才明白一句话:不是猛龙不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