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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长家伙,我这个不到三尺,算不得长家伙!”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摇旗弃刀、拔矛、刺穿了左世雄原本无懈可击的盔甲,“娘的!老子就这么输了!”左世雄最后的一个意识。
见自己的侄子阵亡,部下被郝摇旗率部杀散,左光先再也坐不住了,督促着手下的标营向摇旗所部杀了过来,无论如何,也要将侄子的尸体抢回来!
高迎祥策马立在那面用白银打成枪头,用雪白的马鬃制成的缨络“闯”字大旗下,身后是他的老营人马,大约有两千人的马队,马上的骑手们个个身披品种不一的甲胄,从铁甲到棉甲,花样繁多,但是总算都是身披甲胄的精兵。
眼见得手下的悍将郝摇旗满脸是血的从前方撤了下来,高迎祥颇为惊诧,这个摇旗向来是迎着刀山枪林冲锋陷阵的,每每皆以冲阵为乐趣,今天却又为何败了下来?
“狗娘养的洪疯子!把左光先也变成了疯子!”
郝摇旗跳下满是汗水的战马,抄起亲兵递过来的水罐子仰头灌了一通,口中兀自骂个不休。
“挂彩了?!”高迎祥看着摇旗身上不断扩大的血痕,很是关切的问。
摇旗敲了敲胸口,“闯王,没事,别人的血!”
高迎祥这才注意到,摇旗身上头上的盔甲都换了,亮闪闪的钢甲在冬日的阳光下如同一块银子一般耀眼灿烂。
“娘的!不知道左光先那厮从哪来搞来的这许多的精良盔甲兵器,咱们的骁骑和他们的骑兵对战,很多都是吃了这个亏!”
左光先挥师猛攻,郝摇旗的部队顶不住了,在付出了几百名骑兵伤亡的代价之后,他将左世雄身上的甲胄剥下,尸体绑在一棵槐树上,仓仓皇皇的回到了高迎祥面前。
“闯王,今日官军和疯狗一样,这套甲防护能力确实不错,方才冲阵之时,几个小子朝我放箭,都射到甲上了,硬是没有射进去!”
郝摇旗对于高闯王的忠心那是没说的,一面口中说着,一面将身上的甲胄脱下,简单擦了擦血污,双手碰到高迎祥面前,“咱们闯营没有我可以,不能没有闯王你,这甲胄头盔,还是由闯王你来披挂吧!”
而高迎祥又如何能够在众人面前要部下在血战中斩将夺来的战利品?特别是这种保命效果极佳的盔甲.
“摇旗,你素来喜欢闯阵。这盔甲正是适合你用!莫要推辞了,我身上这副冷锻瘊子甲也是当年西夏党项人流传下的宝甲!这套甲是你血战得来,便赏给你披挂!”
远处一阵烟尘起处,又是一股闯营人马败了下来。
来的人马人数不多,只有一二百人。都是骑兵,但是甲胄服装杂乱。为首的人身材高大,高鼻深目,望上去便是有着浓厚的西北少数民族特点。他戴着一顶北方农民常戴的白色尖顶旧毡帽,身上的铁甲外罩着一件半旧的青布面羊皮长袍,用一条战带拦腰束紧。背上斜背着一张弓。腰里挂着一柄宝剑和一个朱漆描金的牛皮箭囊。半旧的箭囊上到处可见刀痕和箭痕。想来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无数次了。
“闯王,闯将他们也败下了来!”
摇旗眼神锐利,一眼便看见,来的人是闯营中八队闯将。高迎祥的外甥兼侄女婿。李自成。身边那个身披棉甲。头上用红绸罩住头发,披着一件红绸披风,腰间用一条绸带紧紧刹住腰。骑着一匹黄马,同样是背着弓箭的女人,正是他的妻子高桂英。
说话间,八队的一群人也来到了高迎祥马前。
“闯王!”
“叔!”
“闯王!”
乱糟糟的彼此打过招呼之后,李自成紧锁双眉,“闯王,今天的势头不对,左光先拼命不说,连马科、翻山鹞子高杰这群狗东西也拼了命,特别是他们的老营家丁,都和吃了疯狗药一样往上冲,弟兄们顶不住了。东面的情形怎么样?曹操还没有打开兰草川路口吗?!”
“我老刘早就说过,曹操那是个滑头鬼,打不得硬仗,他对面又是贺疯子那个狗贼,他那里舍得把本钱投进去?都拼光了,他的曹营靠什么混?”
李自成手下大将刘宗敏脾气暴躁的挥动着手中的双刀,大声的咒骂着,随着刀在他手中挥舞,身后那满是鲜血的披风,也在寒风中不时起舞,显得既威武又十分诡异恐怖。
那高杰原本是李自成手下的一员部将,平日里最是敢战,性情憨直朴素,被自成派去到贺疯子贺人龙手下诈降。不想,蔫人出豹子,平日里不声不响的高杰,在私底下居然给李自成头上的毡帽换了一个环保的颜色,唯恐事情败露被李自成杀了,索性借着这个机会假戏真做,当真带着李自成的爱妾邢氏投降了,而且立刻被洪承畴重用,派来和李自成交战。
想起这段往事,李自成不由得从内心涌起一阵杀机。
“折损了多少人马?”顾不得说别的,高迎祥要马上统计出战损,好为下一步调整部署改变战术做准备。
“步兵几乎全完了,马队还剩下四五百,骁骑和老营都在后面,大约还有三百多人!”
仅仅一个上午,八队便只剩下了不到八百人,这样的损失,确实有点令人惊讶,要知道,面对当年曹文昭、曹变蛟叔侄的人马,也不曾损失的如此之多,如此之快!
“我抓了一个挂彩的官军千总。”刘宗敏气愤的将手中双刀入鞘,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那千总供称,开战之前,洪疯子召集各部将领集会,将他从京城运来的一批精良器械盔甲分发给了此次担任头敌的左光先、贺疯子两支官军。并且在大会上悬下赏格。”
“怎么,咱老子的一颗人头如今能够换多少银子了?!”
郝摇旗满不在乎的晃动着脑袋,咧着嘴笑着。
“银子倒没有多少,不过,洪疯子对各部官军将领颁布的新赏格,凡是斩杀我义军骑兵五个首级以上者,便赏赐你这样的盔甲一套。斩杀老营将士二人以上者,再赏赐刀枪各一件。那些带兵将领们,见贺疯子和左光先将自己的标营家丁一半人换上了新的盔甲刀剑,实力暴涨,登时眼珠子都红了,回去之后也是各自加码,凡是能够做到上面各条的,立刻收录到家丁之中。”
“娘的!洪疯子,好歹毒的手段!”
在明军之中,家丁、南兵,北兵的军饷待遇各有不同,南兵每月有饷一两五钱,本色米五斗,家丁每月有银二两三钱五分,北兵每月止有米一石折银一两,而且,因为家丁是带兵将领的本钱,就算是欠饷日子再久,将领也会从自己的腰包里挖取出银子来养活家丁。这也就是为什么到了现在,很多名下有万余兵马的总兵、副将们,真正能打有战斗力的,却是只有一千或者数百家丁的道理。将领们只要做到家丁在手,便不会惧怕朝廷的责备甚至是罢官,大不了带着这些家丁回家就是了。有了家丁在手,再多的南北兵都可以招募的到!
洪承畴将区区的一千副铠甲一千柄长刀和一千二百支长枪的作用,发挥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让这些物资成为了点燃明军士气的引火药和催化剂,真正做到了孙子兵法中的“上下同欲”!
普通的明军士兵看农民军的马队成员,便是看到了衣食丰足军饷丰厚的保证,而带兵将领们看到农民军马队从自己阵前经过时,便是看到了升官发财扩充实力的机会!
这样一来,李自成刘宗敏郝摇旗等人,便是浑身是铁,也禁不住如此的锻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