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正道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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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能忠信,
共与会约;至于患难之时,必不悔约、失信。
掌法从其公正,不偏于事;主财守其廉洁,不私于利。肯立纪纲,遵行法度,财物不贪爱。惜行止,有志气,必知羞耻;此等之人,掌管钱粮,岂有虚废?
若能行此四件,便是英豪贤人。”
解释
能够被人奉为一时行为之楷模,并起到表率群伦的作用;在功名利禄、是非恩怨的复杂矛盾面前,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识大体,顾大局,能以大智慧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说一不二,一诺千金,一旦做出承诺,一定遵守约定,即便吃亏受损,也决不毁约;廉洁奉公,重义轻财,能与下属同
甘共苦。具备这些品质的,就是人中之“豪”。
原典
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
注释
注曰:迫于利害之际,而确然守义者,此不回也。
王氏曰:“设官定位,各有掌管之事理。分守其职,勿择干办之易难,必索尽心向前办。不该管之事休管,逞自己之聪明,强搀揽而行为之,犯不合管之事;若不误了自己之名爵,职位必不失废。
避患求安,生无贤易之名;居危不便,死尽效忠之
道。侍奉君王,必索尽心行政;遇患难之际,竭力亡身,宁守仁义而死也,有忠义清名;避仁义而求生,虽存其命,不以为美。故曰:有死之荣,无生之辱。
临患难效力尽忠,遇危险心无二志,身荣名显。快活时分,同共受用;事急、国危,却不救济,此是忘恩背义之人,君子贤人不肯背义忘恩。如李密与唐兵阵败,伤身坠马倒于涧下,将士皆散,唯王伯当一人在侧,唐将呼之,汝可受降,免你之死。伯当曰:忠臣不事二主,吾宁死不受降。恐矢射所伤其主,伏身于李密之上,后被唐兵乱射,君臣迭尸,死于涧中。忠臣义士,患难相同;临危遇难,而不苟免。王伯当忠义之名,自唐传于今世。”
解释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揽权,也不越权,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生死之间,以大义为先,义无反顾,不贪生怕
死,即孟子所谓舍生取义。
原典
见嫌而不苟免。
注释
注曰:周公不嫌于居摄,召公则有所嫌也。孔子不
嫌于见南子,子路则有所嫌也。居嫌而不苟免,其惟至明乎。
解释
遇到可能引起别人猜疑的问题,不躲避,不退缩,处乱不惊,临危不乱,挺身以赴,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果断处置,这也需要过人的勇气和理性、冷静的头脑。
比如:周公不避嫌疑,尽力辅佐君主,而召公就害怕人家议论。孔子不避讳去见郑国的美人南子,子路就主张应该避嫌。所以,明知道会有对自己名声和形象不利的议论,但
考虑到那么做是正确的,还是去做,这才是真正高明之人。
原典
见利而不苟得,此人之杰也。
注释
注曰:俊者,峻于人;豪者,高于人;杰者,桀于
人。有德、有信、有义、有才、有明者,俊之事也。有行、有信、有智、有廉者,豪之事也。至于杰,则才行足以名之矣。然,杰胜于豪,豪胜于俊。
王氏曰:“名显于己,行之不公者,必有其殃;利荣
于家,得之不义者,必损其身。事虽利己,理上不顺,
勿得强行。财虽荣身,违碍法度,不可贪爱。贤善君子,顺理行义,仗义疏财,必不肯贪爱小利也。
能行此四件,便是人士之杰也。诸葛武侯、狄梁,公正人之杰也。武侯处三分偏安、敌强君庸,危难疑嫌莫过于此。梁公处周唐反变、奸后昏主,危难嫌疑莫过于此。为武侯难,为梁公更难,谓之人杰,真人杰也。”
解释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富于敬业奉献的精神。面对义与利、生与死的冲突,能够毅然决然地舍生取义、挺身赴难,决无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利令智昏之类丧失人格气节的卑劣行径。功名利禄摆在面前,可以自由攫取。然而,首先要问一下是不是理应所得?孔子年轻的时候为了挣钱糊口,也曾给人家管过仓库、放过牛羊,但他做到了尽忠职守。
处在容易被人误解、猜疑的是非之地,但为了大局,仍然犯嫌涉难,挺身而出。
具备上述品质的就是人中之“杰”。
总而言之,所谓“俊、豪、杰”者都是高于普通人的。能做到有德、有信、有义、有才、有明的是人中之“俊”;能做到有行、有智、有信、有廉的,是人中之“豪”;而无论才能还是行为都值得称道,足以为人楷模的,就是人中之“杰”。
《淮南子》的解释与此稍有不同,说:智慧超过万人的
叫作“英”,超过千人的叫作“俊”,超过百人的叫作“豪”,超过十人的叫作“杰”。
要而言之,凡是可称之为英雄豪杰的,必须具备德、才、学三种素质。德才难全,古今盖同。有大才能的人,长处是勇于进取,但往往华而不实、好高骛远;有大德行的人,优点是善于守业图成,但往往失于优柔寡断、贻误良机。有德有才的人克服自己不足之处的唯一途径是好学广知、鉴古通今,善于把人类精神财富的全部精华变成自己建功立业的武器。只有这样,才能进则匡时济世、名垂青史,退则安身立
命、超凡入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