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刑警队长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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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红玉所内部,这绝对是个很重要的职务。
对于刑警队的建立,红玉所多数人是有意见的,尤其是几个警区负责人,更加不爽。
哥几个当然不爽了。
刑警队这是直接从他们手里抢班夺权啊。
按照局里的指示,这个刑警队成立之后,凡是红玉所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毒案件,都归刑警队管辖。
当然,其他同志也一样可以管,不过,是以刑警队为主,其他同志配合。
什么是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的解释含糊不清,一般来说,针对基层派出所而言,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都算是重大刑事案件。
凡是这种案件发生,正管就是刑警队。
而且刑警队的管辖范围是全局性的,换句话说,红玉所四个警区,任何一个警区的工作,王队长都能插手,名正言顺。
特么的,这家伙成小所长了?
别的人还则罢了,三警区负责人李民主李所心里别提多郁闷啦!
当然,对王为来说,这其实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新职务。
真正的内行都知道,刑事案也好,涉毒案也好,其实都是累死的命。真正能捞到油水的各种检查之类,还是由各警区完成的,这个权,刑警队捞不到。
用不了多久,李民主这些老油条就能明白过来,一碰到稍微棘手点的案子,马上就往刑警队一丢,自己拍拍屁股,哪儿好玩哪儿呆着去了。
累不死你丫的!
不过,凡事都要一分为二地看。刑警队既然是试点单位,肯定会得到上级的另眼看待,只要王为会来事,那就肯定能从几个警区手里抢占部分权力。
譬如很来钱的抓赌抓嫖。
虽然通常的做法是抓到这些家伙,多多罚款,拘留了事,但谁敢说,这些家伙不是犯罪,不需要判刑?王队长觉得有必要严厉打击,首犯主犯从重处罚。
得,这就是刑事案!
这案子就得归刑警队管,哪怕是你们抓回来的,刑警队也可以名正言顺插一杠子进来。
不服?
不服你咬我啊!从王为这家伙的尿性来看,你越跟他来硬的,他越是要跟你死磕到底。刚到所里那会,一个啥都不是的实习警察,李民主就被他搞得灰头土脸。如今名声大了,翅膀硬了,“有枪有地盘”,还有洪峰这样的
局领导“罩着”,不要说几个警区负责人,就算是刘所张教导,也得给几分面子,正儿八经将他当成个人物来对待。
所以,真正聪明的做法,是赶紧和王队搞好关系,尽量和他达成某种默契。
利益均沾!刘强和张海华这两位班长的心情,又有所不同,相对来说,他们还是比较高兴的,也支持刑警队的成立。不管怎么说,市里三个试点,红玉所能占到一个,就说明红玉所在市局领导那里挂上了号。所长和
教导员,自然也能让局领导记一回。
再说,所里多了这么个独立于四个警区之外的单位,还增加了编制,对他们来说,也是好事。
李民主,陈鹏这些“诸侯”的实力被削弱,他俩居间协调的重要性就越发凸现出来,权威自然会更重。
能够在派出所当上所长和教导员的人,谁的“体制智慧”都不弱,这些利害关系,一眼就能看明白。
真正让李民主同志郁闷的是,王为在庆功宴上的“狂妄”。
刑警队成立之日,全所聚餐。
刘强指示,这笔钱所里开支,大家放开吃。
红玉所十几名正式民警,外加三十来名联防队员,济济一堂,坐了四五桌,热闹非凡。
聚餐的主角自然是新任刑警队长的王为同志。
一开始,王队的表现还算中规中矩,喝酒敬酒,敬酒喝酒,礼节礼貌都很周到,看上去精通人情世故。如果一直这样,那就挺好的。
但无论谁,酒喝多了,都会起变化。
尤其王为这种少年得志的,更是容易失态!
多喝了几杯之后,王队一张小脸红得像苹果似的,端着酒杯一桌一桌转悠,和每个警区负责人都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并且直截了当地说,今后还要请各位哥哥多多支持多多配合……
这本也没什么,客套话而已。
关键是,王为说话时那“正管”的味道太浓了,等于明白告诉这些警区负责人,往后你那的事,我会插手,请你好好配合。
有好处的话,我王为和我手下刑警队这些哥们,都得有一份。
别人也就算了,李民主被王为拍着肩膀,满嘴酒气直接喷在脸上,心里是真不舒服。
这一刻,李民主明显感觉到,王为和以前不同了,听这家伙的语气,他正在飞速向李民主“靠拢”,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变成和李民主一样的人。一个自私自利的老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