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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
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
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
“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
“你先看看这个。”
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
“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
“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
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大白球,鼻子凑上去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脸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规矩,三份里我要一份。”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这个菌菇你还搞得到吗?”
“天时地利人和。”麦哲伦指指天,指指地,然后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摇摇头,然后撸起袖子,露出长满厚厚黑毛的胳膊,开始做饭了。
麦哲伦是在进入探险队之后认识的匹各,现在来说,可以算是朋友。虽有舌之匙傍身,麦哲伦能找到无数珍贵食材,但他终究不是厨师,能吃不会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会选定一个手艺最好的厨师,和他交朋友。过程无非是找到了珍贵食材,带去表达一下仰慕之情,反复几次,朋友关系就确立了。
匹各大厨师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因为天赋异禀嗅觉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贵,也就和麦哲伦关系更好一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所以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痒难耐,决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负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珍贵食材。
而麦哲伦就坐在一边,看着匹各的表演等着吃。
老实说,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异的文化更多,但整体烹饪水平却没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这样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见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厨很少见,麦哲伦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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